汕头市公安机关我市交警营造严管氛围年底前开展五大专项整治
针对近期中心城区摩托车私装遮阳(雨)伞、大货车闯禁行、公共汽车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市交警支队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系列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督导行动。
这次整治行动将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整治。一是从8月19日至11月19日,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二是9月份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大货车违法闯禁行专项整治行动”;三是10月份组织开展“危运车辆外观标识不符要求和闯禁行专项整治行动”;四是11月份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公交车冲红灯和不按车道行驶专项整治行动”;五是12月份再次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2012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悬挂非特区号牌的摩托车进入中心区域行驶打下坚实基础。
为使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交警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围绕整治重点,迅速组织警力对列入整治的各类车辆在本辖区行驶的状况进行认真调研和分析,了解掌握各类车辆行驶的时段、特点、规律,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为配合整治行动的开展,本着宣传教育先行原则,交警支队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始终。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报道专项整治动态,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同时,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定点监控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模式,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行动组进行清查整治;参加整治行动的民警要根据各个行动周期、整治对象的不同特点,通过定点(设卡)盘查和巡逻检查等灵活多变的方式,加大对以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要求各参战交警大队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各大队、中队的领导要深入交通整治第一线督战、参战,亲抓检查、督促、落实,保证领导到位、警力到位、措施到位。秩序管理大队将落实警力对各大队开展行动的情况监导,并协助各辖区大队开展整治行动。
为使整治行动取得较大成效,交警支队要求各级交警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必纠、教育即改;坚持做到交通违法现象不消除不放行,不搞以罚代管,放任交通违法。要用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到位,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按法定处罚上限从严从重予以处罚,营造严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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