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铅蓄电池污染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国家环保部等九部委《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环保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年汕头市将整治铅蓄电池企业的污染列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年3月份开始,市环保局就牵头组织开展排查工作,由市辖各区环保局在辖区内开展地毯式的清查排查,对检查的铅蓄电池加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各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类型、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产生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设施配套情况、处理工艺及运行情况,生产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评是否批复卫生防护距离及实际与周边环境敏感点最小距离,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日常监管及污染物监测达标情况,清洁生产开展情况等;彻底摸清我市辖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经排查,我市现有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7家,主要分布在龙湖区、澄海区和潮南区,全部是从事铅酸蓄电池装配的小型企业,目前我市没有从事铅酸蓄电池极板生产或废蓄电池回收的企业。
在彻底摸清我市铅蓄电池行业的情况后,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按专项整治“六个一律”的要求,对辖区内铅蓄电池企业开展整治。市环保局将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铅蓄电池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发函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要求核实有关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并对无证生产企业依法处理。对未经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小于300米的企业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没有依法处置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同时按高标准、严要求规范铅蓄电池企业环境管理,其中,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2010年拆除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公司食堂宿舍楼,停止极板车间生产、拆除设备之后,近日全面停止厂区铅蓄电池装配污染工序生产,目前仅保留管理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含产品包装)等无涉铅生产功能。该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并上报省经贸委审核,开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也通过了省环保厅上市环保核查。
目前,我市7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中除猛狮公司正常生产外,4家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2家被责令停产整治,其中已有1家完成整治任务,其余为完成整治、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均已停止生产。(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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