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举行龙岗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书签字仪式
4月29日下午,区卫生局举行龙岗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书签字仪式。王玉琼副局长首先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介绍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到2011年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内实现全面禁烟目标。随后,区卫生局段小贝局长与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现场签订了《龙岗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书》。签订标志着我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全区工作部署,到今年6月底,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及驻区部队医疗机构要100%成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到今年12月底,全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街道预防保健机构100%达到无烟医疗机构标准、50%的社会办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要达到无烟医疗机构标准,到2011年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内实现全面禁烟目标。此次禁烟与以往的控烟不同。过去提倡控烟,公共场所设有吸烟区,室内并未100%禁烟;现在禁烟,则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内全面禁止吸烟(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不设吸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