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北片区
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概要: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成立于1958年,运营至今近六十年,其基础设施和卫生资源配置基本没有变化,医院目前占地面积为3453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仅4336平方米,由于业务用房严重不足,不能根据需求拓展新科室,严重阻碍了医院的发展;目前,医院不足100张床位,远不能达到综合医院的建设标准,难以满足居民的实际就医需求。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岗区医院建设有关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17年12月28日,232)要求,鉴于区第七人民医院占地及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六约北医疗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医疗资源缺乏的现状,为满足周边居民的就医需求,会议同意在横岗街道六约北医疗地块迁址重建区第七人民医院(暂定名),按“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原则规划布局重建,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2749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6291平方米,建设规模为500张床位。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北路112号
联系人:萧东浩,电话:0755-28740471,136****4051
三、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点击下方:“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一期)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以下邮箱:w-qqy@lg.gov.cn,或者通过信函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北路112号(联系人:萧东浩,电话:0755-28740471),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可登陆网站,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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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一期)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