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社区居民我的实事我做主
6月22日,深圳龙岗区“社区民生大盆菜”专责小组第二次会议举行,讨论今年第二批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事实上,自去年在深圳市乃至全省率先探索“社区民生大盆菜”、实现社区居民“我的实事我做主”以来,龙岗区在基层社区治理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并获得深圳全市大力推广。
事实上,在2015年初,龙城街道愉园社区,龙岗区首场“社区民生大盆菜”“点菜定菜”活动举行,吸引了包括居民、物业管理处、社区和谐促进会、龙城街道相关部门等数百人参加,在17个“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全部提出后,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点评,随后愉园社区和谐促进会27名成员进行现场“票决”,最终17个项目中有16个获得通过。
“龙岗社区民生大盆菜”就这样起步了。笔者了解到,这一全新改革项目的顺畅运行,有4个核心环节。
首先是把项目征集、筛选的权力下放,让社区居民自己提需求。而以往和传统做法则是行政命令式,社区居民往往被动接受,自主管理能力不高,民生项目实施效果不佳,个性化需求和热点难点易被忽略。
为此,龙岗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完善民生征集办理机制。“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在社区范围内广泛征集,项目的确定由社区和谐共建促进会(居民议事会)讨论票决,项目的审定由街道办召集专家论证团队进行评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主体确定为街道办,强调保证社区居民“话语权”,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其次是坚持安全高效、流程从简,确保项目快速落地。按照专项核算、于法有据、统筹安排的要求,项目由街道上报到区民政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区“大盆菜”专责小组会议审定,区财政局15个工作日完成经费下拨,最大限度保证“大盆菜”项目快速征集、快速决定、快速实施落地。
再次是坚持“四个一”,打造标准化操作规程。经过1年的探索,龙岗出台《龙岗区“社区民生大盆菜”改革项目暂行办法》《龙岗区“社区民生大盆菜”改革项目专项经费实施细则》等文件,坚持在社区综合党委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主导,街道办作为项目实施的指导主体,对项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形成了标准化的“一单、一方、一厨、一评”操作规程:“一单”指项目类型、名称,服务对象及需求实现清单化;“一方”指项目实施按程序制定详细方案,并按步骤落实;“一厨”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街道办的责任主体地位,分解责任到人,为“大盆菜”掌好厨;“一评”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过程监督,结束后做好整体评估,完善全程立体式监督体系,注重突出居民自治。
第四是项目完成后,各街道办组织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有关项目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在整个过程中,所有项目坚持“四公开”原则,即项目征集公开、确定公开、实施公开和效果公开,并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