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到龙岗调研特区法规适用问题全力推进特区法制一体化
7月1日特区范围扩大后,一直困扰深圳的一市两法问题可望得到解决。6月21日,市法制办副主任石岗一行到龙岗调研特区法规在龙岗适用问题,广泛听取龙岗区环保、劳动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龙岗区委常委、区委(府)办主任黄伟参加调研。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深圳市现行有效的162件法规中,有121件是经济特区法规,41件是较大市法规(即可适用全市)。7月1日特区范围扩大后,是不是龙岗就直接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如乱摆卖问题,现在关内是每平方米罚500元,关外是一次罚500元。这种关内外差距很大的法规有很多。面对这类问题我们该怎么办?座谈会上,大家就此展开热烈讨论。
当天,龙岗区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向调研组汇报了龙岗区有关文件制定等工作情况,针对溯及力、法规清理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参会领导也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针对具体问题当场进行了解答和说明。
石岗表示,目前,特区法制一体化刚刚拉开序幕,接下来,龙岗区政府要就此继续做好征求意见工作,调研组将把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完善特区法规、规章制度,使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与龙岗的发展更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