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江丽丽等为事业单位职员的公示
(第十批)
江丽丽等3名考生参加2008年10月份面向区内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拟聘用为龙岗区教育局事业单位职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拟聘用单位 |
1 | 江丽丽 | 女 | 24 | 大学本科 | 龙岗区属中小学 |
2 | 张群波 | 女 | 26 | 大学专科 | 龙岗区属中小学 |
3 | 张宝库 | 男 | 44 | 大学本科 | 龙岗区属中小学 |
公示时间为2009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人员的聘用资格有任何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教育局或区人事局反映。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9551913(上班时间);区人事局联系电话:28905246(上班时间),邮政编码:51817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区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
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