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七结合推进统计执法大检查
本报讯 为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推动统计事业步入遵纪守法的轨道,7月份以来,龙岗区统计局、区府办和区监察局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采取七个结合做法全面推进。
为切实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三部门联合成立了领导小组,龙岗区13个街道也成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工作。截至8月22日,龙岗区依法对77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覆盖龙岗区13个街道。通过执法检查,查处部分企业存在的统计员没有持证上岗、迟报、虚报和瞒报等统计违法现象。
据悉,在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主要采取七个结合做法全面推进工作。一是把主动检查与单位自查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检查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2000份,要求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二是把重点检查与全面巡查结合起来,及时、全面地发现问题。重点检查了工业企业75家,同步推进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立案。三是把执法检查与执法监督结合起来,保证检查工作质量。四是把专人负责与全员执法结合起来,使检查工作量与执法力量相适应。五是把龙岗区集中执法和授权街道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明确分工,齐头并进。六是把书面检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多角度核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在检查中设置《深圳市龙岗区统计执法大检查专用表》,要求其提交统计台帐以及相关报表资料,并验证数据的准确性。同时现场核查企业资产等是否准确。截至8月10日,检查组共核实企业固定资产差额五千多万元。七是把检查工作与媒体宣传结合起来,整合力量,促进执法检查工作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