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申报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的通知
龙岗区各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各培训机构、各俱乐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竞技体育水平,鼓励优秀运动员和为国家培养输送优秀体育竞技人才的体育工作者,我区于2016年6月28日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深龙府办规〔2016〕3号)。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2018年度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奖励对象为:龙岗区注册运动员,以及运动员的带训和培养、输送教练员(组)、领队和工作人员。
(二)申请奖励的赛事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举办的赛事。
(三)申请奖励的赛事级别及范围须为区级以上(不含区级)比赛,分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具体如下:
1.奥运项目可申请的赛事有:奥运会、特奥会、青奥会、世界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世界杯竞赛、亚洲锦标赛、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全运会、亚洲杯竞赛、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广东省运动会、全国中学生锦标赛、广东省锦标赛、广东省中学生锦标赛、深圳市运动会、深圳市锦标赛、深圳市中小学生比赛。
2.非奥运项目可申请的赛事有: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办的各体育单项(非奥运争光项目)世界比赛、全国体育大会、全国智力运动会、广东省体育大会、广东省智力运动会、深圳市体育大会。
3.不在申请范围内的赛事:冠军赛、联赛、分区赛、选拔赛、五球联赛、人才基地总决赛等。
(四)赛事可申请奖励的获奖名次及相关奖励范围与标准、奖励计算方式等详见***1。
(五)奖励申报需由组织参赛的单位或运动员初始注册单位统一填写申报表进行申请。
(六)助理教练、领队的奖励,只有在以我区名义组队参赛的项目中才能申请。若领队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只能按照其中一个较高奖金的项目进行申请,不重复计发奖金。
(七)我区教练员输送运动员入市级及以上优秀运动队,且输送的运动员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名次的,我区直接输送和初始注册教练员均可申请奖励。
(八)在同一项目中,教练员的奖励只能按主教练、助理教练、输送教练中的一个职务来进行申请,不得同时按两个及以上职务来计发奖励;直接输送和初始注册教练可以是同一人。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奖励申报表(注:按照***模板格式进行填写);
(二)比赛通知及规程;
(三)比赛秩序册;
(四)比赛成绩册;
(五)获奖证书(含运动员个人获奖证书)或者获奖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报奖励的所有人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和***(正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七)市级及以上优秀运动队主管单位批准该运动员入队的正式文件或者运动员所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运动队学籍卡、工资表证明材料(注:申请教练员人才培养输送奖励时须提供);
(八)教练员申请输送运动员的赛事奖励,除以上前六项材料外,还须提交获奖运动员入市级及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集训通知证明文件。
注:以上申报材料(除身份证和***外)都需提供原件以供验证,并且(二)至(八)项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供审核单位留存,且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奖励申报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
2018年9月11日-14日,其余时间不接受申请材料,逾期不候,视为自动放弃。
(二)受理方式
1.申报单位需完整准确的填写奖励申报表信息,并在申报表附表中汇总各人员申报信息,提交材料时电子档申报表及汇总附表需现场拷贝一份给初审单位。
2.申报材料要求:各申报单位提交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奖励所有人员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其他申报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需现场提交并初审,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递交。
3.材料递交地址: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竞训部办公室。
4.业务受理电话:28937080;业务咨询电话:28948200。
5.其他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送交至指定地点,所有申报奖励的赛事材料均集中统一在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进行现场初审,初审不合格的退回进行补充完善,并于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奖励相关初审依据
(一)龙岗区注册运动员以我区运动员注册系统中查询到的运动员注册登记表为依据;
(二)获奖运动员以获奖证书及秩序册中运动员名单为依据;
(三)主教练、助理教练、领队以秩序册中体现的相关名单为依据,助理教练也可以正式的任命书为依据;
(四)教练员人才培养输送奖励以市级及以上优秀运动队主管单位批准该运动员入队的正式文件或者运动员所在队的学籍卡、工资表证明材料为依据,该奖励不重复计发,2017年度申报过奖励的,今年及后期年度都不予以申报;
(五)教练员申请输送运动员的赛事奖励,以输送参赛的集训通知证明和获奖证书、秩序册为依据。
五、其它事项
(一)第十三届全运会各项目赛事、2017年深圳市“体彩杯”锦标赛各项目赛事已于2017年度申报审核完毕,2018年度不再受理;
(二)申报单位须确保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
***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2:龙岗区体育竞赛奖励申报表(运动员).docx
***3:龙岗区体育竞赛奖励申报表(主教练).docx
***4:龙岗区体育竞赛奖励申报表(助理教练).docx
***5:龙岗区体育竞赛奖励申报表(领队).docx
***6:龙岗区体育竞赛奖励申报表(教练员人才输送奖励).docx
***7:龙岗区体育竞赛奖励申报表(教练员输送运动员赛事奖励).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