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专项资金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斗门区财政局财政补贴资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斗财〔2018〕33号)的要求,切实履行对财政资金会计监督职能,现对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专项资金开展财政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安排情况,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切实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切实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扫除专项资金尤其财政补贴的“黑恶乱”现象。
二、检查成员
斗门区财政局扫黑除恶工作组联合专项资金所属管理部门、所属镇(街道)派出的检查小组。
三、被检查单位名单
收到区级财政资金的相关合作社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检查2016-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相关专项资金分配、安排情况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二)是否存在资金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相关专项资金情形。
(三)相关专项资金是否独立核算,是否严格按会计制度记账。
(四)专项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支出要求,是否存在超出使用范围支出的情况。
(五)自查各类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及核查程序存在的不足,是否存在漏洞。
(六)排查专项资金尤其财政补贴是否存在的“黑恶乱”现象。
(七)其他相关情况。
五、检查时间
2019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为提高检查质量,欢迎熟悉和了解被查单位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资料或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邮箱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756-7253223
举报邮箱:a72532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