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审计局关于征求龙岗区征收补偿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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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项目审计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征收工作实际,制定了《龙岗区征收补偿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3楼1323室,邮编:51817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gsjj@longgang.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下午下班前。
龙岗区征收补偿资金实施办法(1)
龙岗区审计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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