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同润口腔门诊部变更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南卫计发〔2018〕187号
刘锦新(深圳市同步齿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润口腔门诊部):
你提交的关于深圳同润口腔门诊部(深圳市同步齿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润口腔门诊部)变更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门诊部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经研究,我局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规定和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同意你门诊部商事主体登记为“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同润口腔门诊部”。
二、同意该门诊部名称由“深圳同润口腔门诊部(深圳市同步齿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润口腔门诊部)”变更为“深圳市同步齿科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同润口腔门诊部”。
三、同意该门诊部变更执业地址(仅变更地址门牌号码而实际执业场所未改变的)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铜鼓路39号大冲国际中心5号楼。
四、同意该门诊部牙椅新增至7张,诊疗科目重新核定为:口腔科(牙椅7张)。
此复。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