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福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关于补选福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决定
(2012年2月10日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换届选举共产生福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1名,现第1、23、40、75、116等五个选区各缺额1名,实有代表256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福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决定:
第1(园岭街道办)、23(福田街道办)、40(沙头街道办)、75(华富街道办)、116(华强北街道办)等五个选区的代表缺额在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通过投票选举产生。
补选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第1、23、40、75、116等五个选区依法成立补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补选具体工作。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