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
5月30日下午,南山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在南山会堂召开,深圳市纪委案件审查室主任周晓笛在会上作专题辅导报告,重点解读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学习会由南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嘉主持。
会上,周晓笛强调,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本次学习的目的是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的把握,为做合格党员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专题学习会主要涵盖三方面内容:一是《准则》和《条例》修订的背景;二是《准则》的主要特点和内容;三是《条例》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周晓笛介绍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他看来,《准则》有5个主要特点:一是紧扣廉洁自律;二是坚持正面倡导;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四是突出关键少数;五是删繁就简。随后,他重点解读了《条例》的主要特点和内容。据他介绍,《条例》根据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共6类。《条例》通过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周晓笛认为,《条例》有5个主要特点:一是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二是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经验;三是特别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主要表现在内容增加、处分加重两方面;四是进一步细化、强化了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即使领导干部本人未直接参与违纪行为,也可能因下属违纪而受到处分,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惩罚力度也较大;五是从制度上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对违反党章的行为零容忍,对党员的个人生活做出了约束,加大对违纪情节的惩处力度。
此外,《条例》的内容分总则和分则,周晓笛在会上主要介绍了《条例》修订后的变化情况,总则中详细介绍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分则中详细介绍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处分规定。(记者 黄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