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将开展社会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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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笔者从南山区民政局获悉,该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全区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1年度检查工作。
南山区民政局局长张建平介绍,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三种。对“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民政局将依法予以公告和整改。对逾期不接受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笔直还了解到,根据上级要求,这次检查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范围;各社会组织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接受年检,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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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5:31: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