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预选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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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预选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宝安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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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宝安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预选库管理暂行办法.docx
***2、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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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23:25: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