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传家训唱村歌扬新风兴乡村斗门区乡风文明建设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传家训、唱村歌、扬新风、兴乡村”斗门区乡风文明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192500元
采购需求:项目包括传家训、唱村歌两个部分。
1.传家训部分:按采购方要求完成50幅家规家训挂画(含宣纸笔墨等耗材费、家训家规整理、誊写、裱画配框、送入家庭等),具有个性化要求。
2.唱村歌部分:按采购方要求创作5首村歌(含采风、歌词歌曲创作、伴奏音乐制作、歌曲录唱、混音、教学传唱等),具有个性化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规受到行业惩戒;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专业的书法人员以及作曲作词人,具备艺术创作能力。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能够完成项目任务的其他佐证材料。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从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按照《斗门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文件提交
请于2021年2月10日17:00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1号楼505室。
六、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1号楼505室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
电话:0756-2781159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