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专家现场坐阵释疑惑斗门区广东省信访条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顺利举办
《广东省信访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全国首个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地方性法规。2014年7月28日下午,为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依法依规表达诉求的信访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尊《条例》的浓厚氛围,斗门区在井岸步行街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由区信访局牵头组织,斗门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局等6个职能部门联合参与。7个职能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现场就“诉访分离”、“越级走访不受理”、“集体访界定”、“信访人权利义务”等方面问题接受广大市民咨询,并积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同时,认真听取了部分群众对我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统计,活动当日发放《条例》2500多份、《信访法律知识问答》(信访人篇)300份、印有《条例》内容的围裙、购物袋等小礼品2226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宣传咨询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为了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形成宣传集群效应,密切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的关系,全面营造良好的信访秩序,各镇(街)在人流密集地相应设置《条例》宣传咨询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