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特殊的集体月供斗门坭湾派出所民警无偿援助案件受害人三年不间断
3月1日,民警李荣光向派出所缴纳了10元钱,这是坭湾派出所民警独有的一项费用。2009年坭湾派出所民警开始对斗门村民冯金玲一家给予资助,每位民警到期交“月供”,坚持了三年。
儿子死亡全家陷入困境
冯金玲如今已62岁高龄。2005年,冯金玲的儿子冯武超在斗门酒吧街喝酒时与人发生争执,被人用啤酒瓶捅死,警方抓获了四名嫌疑人。2007年,斗门区人民法院在民事赔偿部分,判处四名嫌疑人赔偿受害人30万元人民币。四罪犯没有经济来源,赔偿至今没有到位。冯武超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他的离去让这个家庭迅即陷入困境,他的妻子在案发后很快改嫁到外地,留下不到10岁的女儿小敏在家中。如今,冯金玲和周妹坤两位老人均已年过花甲,无固定收入,和16岁的孙女小敏相依为命。
李荣光至今还记得当年走访时的情形。当时村干部介绍说,村里有一户人家案发后非常贫困,李荣光记得冯某被杀的案子,于是提出去看一看。见到小敏的时候,李荣光顿感酸楚,她在案发后不久就辍学了。那天下午从这户人家走出来的时候,李荣光的心情十分沉重,他感到自己必须做点什么。
坚持捐助三年不间断
回到派出所后,李荣光把情况向所领导进行了汇报。第二天,派出所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帮助冯金玲一家的问题。经过现场征求民警们的意见,大家决定,每位民警每个月捐款10元,帮助解决冯金玲一家的生活问题。之后每年的9月或者学校开学前,李荣光就带着近4000元现金来到冯老人家中。从2009年开始,派出所领导已经先后换了一批,但这项集体“月供”却无间断地持续下来。
“‘月供’没有固定期限,走一步看一步,直到帮助他们渡过困境为止。”坭湾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派出所的多方奔走,冯金玲老人的低保补助获得批准,两位老人可以获得每人每月150元的补助。
想方设法帮孩子复学
2009年李荣光有一次到村里办事,顺道去冯金玲家问候。在谈话中,李荣光发现,父亲被害,母亲改嫁给小敏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阴影,言谈中透着自卑的语气。以后李荣光每次到冯金玲家中时,总会有意带上女同事,让她们和小敏交流,进行心理开导。
3月1日,李荣光提着米和油以及500元现金来到冯金玲家中,代表派出所进行慰问(上图 市公安局提供)。冯金玲告诉记者,他们夫妇俩体弱多病,每个月的医药费就十分可观,而收入却只有不到1000元,生活十分艰难。小敏说自己还是想读书,但是已经辍学很长时间了,学校老师说,小敏如果回校,要从初一重新开始就学。已16岁的小敏本来心理就已经十分敏感,不愿意再到初一的班上,面对比她小好几岁的同学质疑的目光。
“我们现在仍然在想办法,帮助小敏重新恢复学业,也希望社会上有更多的人关注和帮助他们。”李荣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