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海街道国际会展中心C2馆工地711物体打击重伤事故的调查报告
2018年7月11日,福海街道国际会展中心C2馆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重伤事故,造成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根据《宝安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则》(深宝府办[2014]6号)的要求,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宝安公安分局、市住建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委派人参加,展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现调查组对本起事故调查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工程概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上海宇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金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建中,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劳务,建筑工程,室内装潢,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木材,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销售。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81,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老卫清路229号201室。该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模板脚手架施工专业承包不分级;2、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不分级。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钢构),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王宏,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9,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3331号中建钢构大厦27层2701室。该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三)事故工程概况
事故工程为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七)钢结构安装焊接工程。2017年7月,中建钢构有限公司将事故工程施工分包给宇金公司,与之签订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七)钢结构劳务分包合同》,宇金公司任命宋建峰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7月11日凌晨2点45分,宇金公司安装工王帅昌站在位于国际会展中心(一期)C2馆西北角的胎架工字型钢立柱(也称“U型立杆”)侧爬梯约1米高处,用热切割设备进行胎架拼装拆除作业,切割胎架立柱的一根连系圆形钢管件,在切断胎架工字型钢立柱的上层联系圆形钢管件(简称“联系杆)的过程,胎架工字型钢立柱受应力反弹,击中站在侧爬梯上的王帅昌左侧头部,随即胎架工字型钢立柱失稳倾倒,王帅昌也摔倒在地面,其左上臂被倾倒的胎架工字型钢立柱压伤。
经查:
1.工人王帅昌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进行特种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
2.工人王帅昌由下往上拆除胎架联系杆 ,也未采用吊车吊着胎架工字型钢立柱进行拆除,违反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展厅钢结构拼装专项方案》第10.6.2:“拼装胎架拆除时按照从一端向另一端逐跨进行拆除,先拆除联系杆,再拆除U型立杆,联系杆从上往下拆除,先拆除一侧联系杆及立杆,再拆除另外一侧,先拆除一侧上层联系杆,然后U型立杆采用吊车吊着防止倾覆,再将中层联系杆与待拆除立杆的一侧切开”的规定。
3.宇金公司项目经理宋建峰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作业工人无证上岗作业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宇金公司班组长许春意违章指挥工人王帅昌进行违章冒险作业,违反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2.1.14.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规定。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对王帅昌进行了救援,王帅昌被工人从倾倒的胎架工字型钢立柱下方救出,并将其送往沙井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三、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受伤,伤者王帅昌,男,蒙古族,37岁,河南省南阳市人,入院诊断为:一、开放性颅内损伤(1.开放性蛛网膜下腔出血;2.脑挫伤(左额颞顶);3.创伤性硬膜下血肿(左颞顶);4.创伤性硬膜外血肿(左颞顶);5.脑疝;6.开放性颞骨骨折;7.开放性顶骨骨折;8.头皮裂伤(右额、左枕);二、失血性休克;三、吸入性肺炎;四、左肱骨骨折;五、左上臂贯通伤;六、颜面部组织挫伤。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41-1986)4.2及《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15.2的相关标准,伤者伤情诊断核定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属于重伤。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涉事各方未达成赔偿协议,建议循司法途径解决。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工人王帅昌安全意识淡薄,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未按操作规程进行胎架拼装拆除作业,导致其在切断胎架一根连系圆形钢管件时,被受应力反弹失稳并倾倒的胎架工字型钢立柱击倒受伤。
(二)间接原因
1.宇金公司项目负责人宋建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作业工人无证上岗作业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宇金公司班组长许春意违章指挥工人王帅昌进行违章冒险作业。
(三)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为,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章作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宇金公司项目负责人宋建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作业工人无证上岗作业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二)宇金公司班组长许春意违章指挥工人王帅昌进行违章冒险作业,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王帅昌安全意识淡薄,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未按操作规程进行胎架拼装拆除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伤情较重,昏迷不醒,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六、防范和整改措施
宇金公司应吸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如下要求:
1.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全面排查,确保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4公司负责人应认真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