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深圳市南山区物业服务项目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的通知
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在物业矛盾纠纷或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而导致物业服务项目出现物业服务真空时,能有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进驻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确保辖区和谐稳定,我区拟组建物业服务项目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具体如下:
一、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的组建与管理
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组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库,预选库由十五家物业服务企业组成,并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物业管理经验三年以上;
(二)至少有一个在南山区辖区内合法备案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信誉良好,在两年内未受过相关部门处罚、谴责;
(四)自愿加入,承诺在接到应急指令七十二小时内集结工程、机电、清洁绿化、秩序维护等各类专业人员到达指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物业管理服务。
二、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成员申报程序
(一)《南山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申报表》(详见***),按照有关指引如实填写;
(二)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递交⑴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⑵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⑶物业服务项目备案回执复印件(附原件待核),⑷法人证明书原件、⑸法人授权书原件、⑹《南山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申报表》、⑺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成员资格预审
由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入:
(一)申请资料不齐;
(二)申请资料中存在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警告的。
四、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成员录取
审核小组根据申报企业规模、综合实力、业内诚信度等因素进行筛选,初审合格后,交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按照以下程序确认。
(一)按照合格企业的报名先后次序录取;
(二)合格的申请企业数量超过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规定数量的,则在区住房和建设局的监督下,由入围的申请企业按资质等级分批抽签录取。
五、应急物业服务企业义务
(一)在区住房和建设局的监督下,由预选库企业代表按资质等级抽签决定轮值次序;
(二)预选库企业按照抽签轮值次序轮流执行本区辖区内的应急物业服务任务。
(三)对于入选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的企业在评优奖先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四)对于入选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的企业,如不服从主管部门调遣、延误应急的,立即取消其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企业资格,并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并不再受理其再次申请加入预选库。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区主管单位不予推荐其管理的物业项目参与市级(或以上)的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评选活动。
六、公开选聘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凡符合上述资格及自愿申报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成员的企业,请于3月23日前向我局物业科提交所需材料 ,地址:南山区桃园路南山区委大楼A座A0314室,联系电话:26669299,26662527。(注:申报表除了需提供纸质版外,还需将电子版发送至wyk@szns.gov.cn邮箱)
***:南山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申报表.docx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