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部署广东省信访条例试点工作
《广东省信访条例》已于7月1日起施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南山区与广州市海珠区、珠海市斗门区等成为10个试点县(区)。7月15日上午,南山区举行贯彻实施《条例》试点工作会议。区领导王立德、冯琼珍、邓连发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传达了省人大《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工作总结及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南山区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试点工作,并通报成立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改革办主任王立德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琼珍、邓连发任副组长。
会议部署,南山区要按照《条例》具体要求,把执行《条例》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进行贯彻落实。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初步探索出符合南山实际、依法有序、便民高效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通报,试点工作自今年7月启动到12月结束,主要任务包括,畅通信访渠道;推进诉访分离;强化责任落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具体措施包括创新南山网上信访建设拓宽信访渠道;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分类、审查办理机制;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刚性终结申报机制;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和帮扶转化机制等10个方面。
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南山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法工委、区信访局、司法局、法制办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张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