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司危房改造一期(12号)商铺招租公告
南通公司危房改造一期(12号)商铺招租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5
为繁荣和发展南通公司的经济,公司拟将位于南通公司危房改造一期12号商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招租,为做好事前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按商铺现状出租,承包年限10年,商铺面积52平方米,投标资格:单位及个人。租赁期满后,需重新招租。(注:面向珠海大道的商铺前面的空地,南通公司将会在近期建造一排商铺,中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减租免租的理由。) 2、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租赁合同的内容,详细以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合同可前往南通公司索取查阅。 3、乙方需遵守商铺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并按物业管理约定承担和缴纳相关的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1.20元收费,垃圾费按每份标的合同每月10元收费。甲方免收乙方两年物业费及垃圾费(从签定合同之日计起)。 | ||
二、资产用途 1、经营商铺必须合法,无污染,无较大噪音,无易燃易爆品及毒品等有害物品。中标人自行办理经营商铺的一切证照及手续。 2、商铺未完善的配套设施由中标人自行出资完善(包括卫生间、排水排污、水电、商铺的装修等),合同到期后或中途终止合同的,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以上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除不影响商铺结构,由租户搭建的钢结构或木质结构夹层可自行拆除外,钢筋混泥土结构夹层不能拆除),乙方将房屋完好交回甲方。乙方如需自行搭建钢结构、混泥土结构、木质结构的夹层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并负责所有安全责任。 3、给予6个月招商装修免租期。 | ||
三、招投标底价、投标保证金 1、商铺招标底价23元/平方/月,第一年至第五年按中标价计算,第六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上浮5%(注:商铺租金以实际中标价为准)。投标保证金2000元,开标时凭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中标后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中标者10天内如数无息退还。 2、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十天内办理签订合同及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4000元整,中标者必须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十天内不与南通公司签订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四、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并经营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2016年9日30时截止,逾期者将被拒绝报名。联系人:张秀经137****7332 | ||
七、投标地点及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16年12月12日9:30,珠海市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即南水车站斜对面)答疑;10:20开标,单位超过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必须出具凭银行出具银行存款凭证原件。(现场查验) (2)法人、自然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八、本次项目交易珠海市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 ||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 ||
备 注 | 登录网址 | http://www.zhdz.gov.cn/Col2140/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