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篇罗湖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落实酒类回收专项治理行动
2月24日,罗湖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稽查执法工作会议后,罗湖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落实 “酒类回收”专项治理行动, 南湖食品药品监管所、莲塘食品药品监管所、笋岗食品药品监管所召开“酒类回收”专项治理会议,并做了相应的工作部署。
南湖食品药品监管所
2月24日下午14时,黄阳恒所长和两位负责人兵分三路,分别带队前往深房片区、向西村、南极路等重点区域的烟酒专卖店、超市、小卖部开展整治并派发守法经营告知书。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责任,狠抓重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有回收酒类的非法行为,仔细查看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悬挂有“酒类回收””等广告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无合法来源酒类。二是登记造册,长效监管。执法人员在此次行动中专门对辖区烟酒经营户的信息进行了详细登记,建立健全酒类经营者的监管台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加强宣传、增强成效。执法人员向酒类经营者一一派发守法经营告知书,教育企业从事食品回收经营业务的违法性,要求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莲塘食品药品监管所
2月24日罗湖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稽查执法工作会议后,全所执法人员立即行动,一一排查主干道及城中村中经营烟酒门店,对于悬挂“烟酒回收”“礼品回收”等广告牌的一律要求商家拆除并责令整改,告诫其再犯将进行行政处罚。
检查中,执法人员也详细检查了各经营户的进货台账,再次向经营者强调,所有销售的烟酒必须有详细的进货单据证明货品来源,一经发现有假冒伪劣或无合法来源的商品将从重处罚。按照所领导要求,此次检查中莲塘食品药品监管所将专门对烟酒经营户登记造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不定期巡查,落实此次专项检查的后续监管。
笋岗食品药品监管所
2月24日上午11时,笋岗食品药品监管所陈育梅所长召集全所人员在所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会上,陈育梅所长首先传达了当日上午罗湖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王建青局长对节后工作纪律的严格要求。其次部署笋岗辖区“酒类回收”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全所执法人员立即“收心”、“归位”,以当下的“酒类回收”专项治理行动为重点工作,马上投入工作状态,集中思想和精力,努力奋斗,争取在新的一年把全所各项工作再推上新的台阶。
会后,笋岗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辖区酒类销售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着力规范和净化笋岗辖区酒类流通秩序。
今后,罗湖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持续发力,加强“酒类回收”整治,规范辖区酒类流通秩序,提升酒类市场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image002.jpg
- ***:
image003.jpg
- ***:
image004.jpg
- ***:
image00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