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落实深圳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湖区落实《深圳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
(2009—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9年6月16日)
罗府办〔2009〕2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罗湖区落实
罗湖区落实《深圳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
(2009—2011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确保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根据《深圳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年)》(以下简称《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举办大运会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食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我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工作重点
未来三年内,我区要以保障大运会食品安全为契机,在办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食品安全议案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
1.巩固建立我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稳定的供求关系。在巩固我区主要农产品主要来自基地供应的基础上,继续通过与本地基地及市外基地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基地供应品种的范围,从生猪、叶菜、水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鲜奶、家禽、瓜果根茎类蔬菜等种类,确保更多的农产品来源于规模化基地,保障其食品安全。进一步扩大基地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机关工厂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大中型连锁超市优先采购、销售基地农产品,引导市民消费基地农产品。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和各街道办协办。
2.规范副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整顿副食品经营秩序,逐步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副食品加工作坊。扶持、指导豆制品等副食品经营企业及时实施升级改造,实行包装化、标准化、冷链化销售。此项工作由罗湖工商分局、罗湖质监分局、区卫生局依照各自职能分工办理。
3.配合开展市家禽集中屠宰区规划研究工作。开展家禽集中屠宰研究,了解和掌握我区家禽销售实际情况,了解辖区居民需要,为市贸工局研究制订全市家禽集中屠宰加工方案、制定完善家禽屠宰供应法规规章提供详实资料。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罗湖工商分局、各街道办协办。
4.创建工业化配餐服务模式。我区的工业区食堂建设工程较好地解决了工业区工人的安全就餐要求。但是部分集中在办公楼宇、集贸市场、超市中的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的早餐、午餐的供应和食品安全还没有得到彻底地解决。要结合实际,创建工业化配餐服务模式。一要扶持工业化配餐企业发展,运用现代化手段,规模化生产适合市民饮食习惯的快餐盒饭,实现配餐加工的工业化;二要扶持餐料集中加工模式的发展,工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加工餐厨半成品和成品;三要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市民接受和消费工业化、规模化加工的快餐,倡导早餐、午餐消费的新模式。此项工作由罗湖质监分局牵头,区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贸工局、罗湖消防大队、各街道办协办。
(二)提升食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1.配合开展物流现代化体系建设。加快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根据食品安全需要,提高其储存、运输、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扶持、培育现代化的大型食品配送企业,采用现代管理手段,完善配送硬件,建立现代化的食品物流配送体系。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区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罗湖工商分局、各街道办、笋岗检验检疫局、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协办。
2.加强食品供应网络化建设。鼓励我区加工企业、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酒楼食堂与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不断提高食品来源于规模化的基地和大型品牌食品生产企业的比例。研究建立以生产基地为源头、批发市场为龙头、配送中心为中转、商场超市为终端的食品供应网络,逐步形成我区食品供应的“安全网络”。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区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罗湖质监分局、罗湖工商分局、各街道办、笋岗检验检疫局、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协办。
3.推动实施冷链化配送销售工作。鼓励扶持我区食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农贸市场配备冷链设施,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对肉品、豆制品、冷冻盒饭、熟食品等需要冷藏的食品实施冷链配送、冷链销售。推动食品安全品牌战略,推动生猪屠宰由代宰向自营体制的转变,推广品牌肉和冷鲜肉,扶持守信企业创立品牌。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区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罗湖质监分局、罗湖工商分局、各街道办、笋岗检验检疫局、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协办。
4.推进食品经营终端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新型的现代化食品流通模式,继续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逐步提高改造市场的比例。扶持大中型商场、超市的发展,鼓励商场超市经营食品,逐步扩大商场超市经营食品的比例。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总牵头,区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各街道办、罗湖工商分局、笋岗检验检疫局、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协办;其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继续由罗湖工商分局牵头。
5.加强信息追溯系统建设。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包装标识,采用EAN条码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的追溯系统,实现预包装食品、肉品、豆制品和主要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此项工作由罗湖工商分局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贸工局、卫生局、罗湖质监分局、各街道办、笋岗检验检疫局、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协办。
(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为市食安办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数据库工作提供我区第一手资料。根据我区实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为区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贸工局、卫生局、罗湖质监分局、罗湖工商分局、笋岗检验检疫局、文锦渡检验检疫局等协办。
2.建立食品安全绩效评估体系。配合区绩效评估部门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制度,根据我区食品的安全状况,准确评价不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绩效。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3.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区属质量卫生检验检测机构的投入,增强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扶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检测机构,加强其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测能力。推广应用速测技术,逐步建立政府技术监督、企业自行检测、社会检测机构补充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配合市食安办完善标准体系,统筹协调食品安全机构检测工作。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4.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制度,编制详细的应急救援操作手册,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的责任和操作程序。完善应急救援网络,确保市、区、街道三级应急救援网络畅通。加强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加硬件投入,加强通讯、车辆、药品等物资保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应对。加强培训,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5.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体系。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有关规定,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及时收集发布信息。完善罗湖家园网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栏目,充分利用网站、媒体、市场信息公布栏等途径,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市民正确消费。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信息发布的范围、责任单位和发布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根据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守信企业及名牌产品,曝光违法企业及其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6.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与社会参与体系。树立食品安全责任分担理念,确立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参与”的责任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理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研究政府、生产经营者、社会团体和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的责任,鼓励社会参与,继续推行“三位一体”等社会监管模式,探索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机制。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编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纲要》是我市在未来三年统领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的文件,是确保我市举办“最成功、最精彩、最具影响力”大运会赛事期间食品安全的制度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
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要加强合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区食安办每半年组织一次落实《纲要》情况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提请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送信息。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保持信息渠道通畅,要安排人员做好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区食安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