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七中学音乐室舞蹈室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珠海市第七中学音乐室舞蹈室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珠海市第七中学音乐室舞蹈室设备采购项目于2019年8月1日在香洲区教育局开标,因投标单位资料不符合采购规定,因而无法开标,现进行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七中学音乐室舞蹈室设备采购
招标单位:珠海市第七中学
招标内容:珠海市第七中学音乐室舞蹈室设备采购(相关内容见***)
招标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最高上限价)
评标办法:符合需求最低价中标
招标条件:具备经营教学设备或音乐器材类营业资格的供应商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 8 月 12 日下午15:00时止
开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香洲区教育局(电话另行通知)
投标咨询电话:189****9298 佘老师
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组织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营业资格的教学实验室设备或音乐器材类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相关营业范围的证明性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本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须符合《珠海市第七中学音乐室舞蹈室设备采购项目方案》的配置要求。
5、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如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视为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6、为保证学校对钢琴的配置需求,报名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钢琴要求的技术参数的证明文件并盖上公章,带▲号的均为实质性要求,对这些要求有任何负偏离(不符合或不满足)的响应都作报名无效处理。
2.如提供的其他品牌产品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需求的技术标准,并在投标报价后1天内提供样机供用户方***测试音色,并提供厂家对技术要求证明的盖章文件。
3.产品荣获(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4)中国乐器协会单位会员证书
(5)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须提供钢琴厂家或地区授权经销商2019年度有效珠海地区合法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资格证明,以确保钢琴得到有保障的售后服务。
备注:如果以上材料不符合方案配置要求可取消报名资格。
其它:
1、投标报价必须密封。
2、所有产品(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产品质保期一年(一年内免费保修)。
3、中标公示期满后第二天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4、投诉电话: 2611506。
珠海市第七中学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