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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2017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市直驻罗湖各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2017年改革计划》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确保顺利完成《深圳市罗湖区2017年改革计划》部署的改革任务,区委改革领导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夯实推进落实机制:一是落实改革责任制。构建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区级重点改革,区分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域重要改革,各街道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本部门“微改革”的三级领导责任体系。各专项改革领导小组需按月排出进度进展,区委改革办会同区委(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工作小组,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建立课题支撑制。各专项领导小组要针对改革内容设计课题,课题研究采取领导包干制,着力通过课题研究为改革工作提供理论支撑,着重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改革举措。区委改革办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协助做好研究工作。三是创新团队服务制。邀请***发展研究中心、区决策咨询专家库和其他相关领域专家全程参与我区改革项目的起草论证、实施评审,效果评估,为改革提供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理论指导与智力支撑,提升改革的质感。四是健全成果验收制。年底各专项改革领导小组要向区委改革办报送改革成果材料,区委改革办负责组织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以材料审阅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改革进行成果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报区委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五是加强经验推广制。积极对标“医改”、“旧改”、“棚改”等优秀改革项目,形成经验总结、理论提升和宣传推广的有效机制,主动巩固提升改革成果,加强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创新。

  深圳市罗湖区2017年改革计划

  2017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质量提升年”,是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罗湖振兴大干之年”。作为深圳最早的建成区和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罗湖将继续高举全面深化改革的旗帜,努力在基层改革中先行先试、走在前列。现制定如下改革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系列***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各项改革部署,按照许勤书记对罗湖提出“向改革要未来、向创新要发展、向转型要潜力、向改造要空间”的工作要求,努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强区放权为契机,以提升城区发展质量为目标,坚持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罗湖全面振兴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

  今年将在过去改革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和注重以下原则:

  (一)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让改革更精准。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罗湖改革,必须立足于作为深圳“老城区”的客观实际,切实找准存在问题,开好对症药方;更加关注群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真正做到以改革拓空间、破难题、稳增长、补短板、强基层、促共享。

  (二)以质量和标准为目标,让改革更深入。全面贯彻“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城市质量提升年”的工作部署,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三)以协同和联动为要求,让改革更系统。改革越深入,越需要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今年的各项改革要加强制度衔接性和工作协调性,确保整体推进、协同推进。对过去开展的各项改革要加强“回头看”,在继续深化的同时注重连点成线、以点带面,形成改革的示范效应和带动效应。

  (四)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让改革更扎实。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干”的改革要求,继续坚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改革项目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考核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确保今年改革蹄疾步稳、取得实效。

  综合考虑以上原则,2017年,在区级层面新推五项重点改革项目,深化五项重点改革项目,部门层面前期探索三项改革项目,形成新推项目与深化项目、区级重点改革项目与部门前期探索项目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

  二、新推重点改革项目

  (一)强区放权体制机制改革

  以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强区放权改革为契机,在确保“接得住”的基础上,对区属部门、街道的机构、职能和运作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重构,通过实施“大职能”、“大科室”、“大分拨”、“大服务”、“大督查”、“大数据”改革,实现下放事权“管得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升。

  1.强区放权“大职能”。针对区直部门承接事权下放的职能和现有职能,按照同类整合、适度集中,加强协作、有利监督的原则进行全面梳理和有机调整,解决部门职责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出台《罗湖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的新增、取消、调整的具体流程,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全面对接强区放权改革,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和查询系统,及时调整部门“三定”职能,实现部门职能与下放事权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

  2.区直部门“大科室”。在去年推进街道“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因应强区放权职能调整和工作协同需求,加强对区直部门的科室进行部门内部或跨部门重组,***内设机构多、摩擦系数大的问题。建立职能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职责和人员力量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倾斜。构建集中有效的行政审批机制,将部门内部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权限集中,加强联动协调,为审批“三集中”改革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区编办)

  3.社会事件“大分拨”。理顺社区网格员队伍管理体制,明确网格员职责边界,重构网格员薪酬及绩效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实现社会事件“巡办分离”。健全城区管理与社会治理事件分类标准与责任体系,制定边界清晰的社会事件分类、责任归属、处置流程和考核标准。完善社会事件统一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城区管理和社会事件统一管理机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和管理力量,实现全区事件处置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建设高效的全区社会事件大分拨系统,实现社会事件信息归集、统一分拨、处置反馈、考核督查全流程“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网格办、区科技创新局)

  4.一门一网“大服务”。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各部门事项整合进驻实体大厅,实现“一门在基层”。推动实体大厅去层级化,打造无差别“综合服务大厅”,分类统一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窗口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业务衔接及考核管理等机制,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全区通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实施前台综合申办受理、后台部门并联办理的新审批服务模式。启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归集在线办事入口,变多网受理为一网通办,实现“服务在网上”。(牵头单位:区委〈政府〉办、区科技创新局)

  5.工作任务“大督查”。完善区领导、区督查室、区直各单位三级督查体系,明确各级督查职能和主体责任。健全督查立项、反馈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实现督查督办与行政问责有机联动,建立“督事”与“督人”相结合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实现督查、监察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动工作,形成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完整链条。(牵头单位:区督查室)

  6、智慧罗湖“大数据”。强力推进电子政府一级平台应用,整合所有区级应用平台,统一标准与数据治理,突出后台联通、数据共享、流程关联与业务协同。建立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政务三大平台,强化政务大数据共融共享,推动垂直系统数据、部门小数据、跨部门数据互联共通。强化政务大数据挖掘与应用,基于“智慧罗湖”大平台开展政务大数据挖掘、分析与应用研究。优化一级平台已有统计分析和数据管理功能模块,提升数据对管理、服务与决策的支撑作用。(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二)人力资源统筹配置改革

  着眼罗湖振兴发展和城区质量提升,深入推进人力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大力引进创新人才,深化干部选拔机制和专项考核改革,推进岗位适配性专项调研改革与提高干部专业化能力建设水平,同时畅通聘用人员入口管理,建立聘用人员职业晋升和待遇增长机制,制定聘用人员考核和监督管理办法,健全聘用人员退出机制,进而优化我区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我区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1.完善人力资源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员、雇员等分类管理制度,实行人员专业化分类管理,激发不同身份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提高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效率。建立“选、育、管、用”四位一体干部管理制度,通过全面实施“抓班子、带队伍”工程,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套系统完善、高效管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2.落实各级人才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断优化完善我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持续推进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结合罗湖产业和发展需求,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地引进我区急需高层次产业人才及人才团队。完善产业政策与人才政策的对接,鼓励专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以我区各类高层次人才载体为依托,为创新、创业营造健康积极的环境。打造有温度、有情感、有效率的人才服务工作,为我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安居、健康医疗、子女入学、家属随迁等综合配套服务,确保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3.深化干部选拔机制和专项考核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精准动议综合分析研判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内容涵盖干部的基本情况、管用结合、一贯表现、职位匹配性等,提高干部动议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推进完善“岗位开放”干部动议新模式,将部分空缺岗位向全区开放并征集干部个人履职意愿,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机会脱颖而出。根据岗位开放的实际特点,采取“大评委制”的评价模式进行人岗匹配分析,做到科学动议、精准动议。围绕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棚改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考核,突出发挥考核正面激励作用,到工作一线、到项目现场去考察干部,近距离了解、识别、发现干部。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整合干部正负面信息、培训、考核、现实表现等数据,加强考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干部考察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4.推进岗位适配性专项调研改革与提高干部专业化能力建设水平。建立岗位适配性专项调研工作机制,组织岗位适配性测评、个别谈话、履职能力测试、综合绩效分析等,全面考察研判领导干部在履职、作风、能力、素质、廉政等方面的情况,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专业化能力建设,遵循人岗匹配的原则,有序推进和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机制,实现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和规范化,通过交流、轮岗、调任、挂职锻炼等方式对干部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了解干部专业能力情况。创新公职人员引进机制,坚持从岗位需求和工作目标出发,开展公务员选调和公开招聘工作,完善博士选聘程序和培养工作,依托全市开展的“双百苗圃计划”大力引进金融、科技等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和专业化建设。完善职员招聘制度建设,修订《深圳市罗湖区区属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意见》,规范我区职员招聘工作,保证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探索尝试文教领域特殊人才的特色招聘。加强对选调公务员和新聘公务员、职员的***、管理和培养,以座谈、沙龙、拓展训练等方式提高干部的归属感和自豪感。(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5.推进聘用人员综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聘用人员职业发展和待遇增长制度,制定聘用人员职业晋升和待遇增长办法,构建待遇增长机制,以工资待遇增长体现职业晋升;建立聘用人员在职学习培训机制,重视对聘用人员的职业培养,提高聘用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拓展聘用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完善聘用人员退出机制,制定聘用人员退出办法,从制度上实现能进能出,增强聘用人员队伍的活力;细化固化具体的退出条件,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设计退出程序,依法建立并畅通本单位聘用人员的退出通道,确保聘用人员退出合法有效。畅通聘用人员入口管理和额度管理,综合考虑工作量等因素,动态调整人员规模,实现全区聘用人员总额度范围内灵活调整;在临聘人员额度范围内以劳务派遣形式补员用人,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水平,满足用人需求。(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财政局)

  6.推进聘用人员考核管理机制改革。增加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激励管理权限,强调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调动管理积极性。制定聘用人员考核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聘用人员队伍考核管理,全面客观准确评价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德勤情况,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规范完善聘用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聘用人员日常行为负面清单。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管理的绩效考核,督促其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三)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

  适应消费升级趋势,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发挥罗湖作为商业旺区和消费强区的优势,以申报创建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为抓手,积极探索消费型经济创新发展新路径,培育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能,持续加强国际消费中心建设。

  1.增强供给。丰富消费产品与服务内容,扩大海外优质商品进口,集聚“国货精品”、“深圳制造”。积极构建互联网时代的消费中心,推动消费产品及服务的时尚化、个性化、定制化,重点培育以健康、美容、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为代表的消费新热点,促进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构建新消费体验中心、文化时尚创意中心、产品和服务设计定制中心、消费业态和模式创新中心。大力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实体店铺建设“智能店铺”、特色商街或城市综合体构建“智慧商圈”。(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2.补齐短板。以布吉河为主轴,依托东门、人民南、蔡屋围、水贝、笋岗、梧桐山六大特色商圈,规划红岭创新金融产业带和口岸经济带,构建“一河六圈两带”消费空间,全面改善消费体验。编制布吉河沿线地区综合发展规划,推进布吉河二、三期规划建设,打造集公共生活、商业活动、对外交往及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创意走廊和黄金水岸。加快推进蔡屋围、湖贝、笋岗等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更新改造,加快释放产业空间。深入开展罗湖口岸片区改造升级的综合发展规划,串联罗湖、文锦渡、莲塘三个口岸,联动人民南和深南东片区,全力打造口岸经济带。在传统商圈融入现代设计新理念,注入文化、时尚、创意、休闲、绿色等新元素,拓展消费升级新空间,焕发传统商圈新魅力。升级改造东门商业步行街,探索街区景观化、业态体验化的商业经营新模式,重构商业空间动线。深入推进黄金珠宝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珠宝行业、创意设计、智能制造等资源,创建智能化样板工场,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引领行业标准,打造高端品牌。(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城市更新局;协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

  3.创新政策。试点实施消费统计改革,把增速更高、规模日益扩大的服务消费纳入统计范畴,全面反映包含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在内的消费规模及增速,体现促进消费发展的直接成果。放开行业发展政策,推动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相关改革,实行四级整形美容手术备案制,适度放开美容外科手术主体资格,对于经美国FDA认证的国际最新美容器械和药品缩短认证时限。推动教育培训行业发展政策创新,修改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学校设立条件,允许依托楼宇空间办学,允许企业因地制宜灵活办学。争取推动消费领域税收制度改革创新,借鉴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将属于地方收入的部分作为优惠措施为相关企业提供退税。在深圳已有境外旅客购物增值税离境退税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形成增值税离境退税和消费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体系。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争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探索推进金融、娱乐、文化、教育、医疗、商务服务等服务领域有序开放。(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统计局;协办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4.优化环境。实施促进消费重点项目,优化消费环境。推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一体化建设,在市场信用、质量监管、权益保护、交通改善等重点环节加强消费环境营造,提升罗湖消费市场品质、安全和美誉度。实施重点商圈“针灸式”改造提升,盘活深圳百货广场,推动东门文化广场、时代广场与周边商业物业综合改造,实施微片区改造工程。完成罗湖区“综合慢行系统”规划,推动步道、河道、绿道、廊道“四道连通”。实施智能化、设计研发、品牌化、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人才、互联网+、跨界融合、产业国际化、公共服务平台配套、环境优化等十大工程。建立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和小额纠纷仲裁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让国人放心消费的罗湖”、“没有假货的罗湖”等品牌。(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城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

  5.争取示范。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创建罗湖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这一目标要求,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试验区的申报和创建工作。联合***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创新示范区的研究成果发布和研讨会议,为罗湖申报国家消费型经济改革创新试验区打下基础。积极向市里争取重启市区联合建设国际消费中心的协作机制,并提请审议通过罗湖区消费型经济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申报与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四)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针对我区建筑和人口密集,电气等基础设施老化,专业市场和“三小场所”众多,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的现实问题,按照“城市质量提升年”的要求,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确保住宅区居家安全为抓手,以狠抓消防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质量。

  1.厘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理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区委区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责任考核机制,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建立与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责任体系落实、整治检查标准、应急设施分布“四张清单”:编制党政部门及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明晰化;建立应急救援设施、应急专家等清单,形成应急救援管理“一网八库”系统;建立整治检查标准清单,按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制定罗湖区18个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标准。制定街道安全管理规范指引,推进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应急办、各街道办)

  2.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强化责任追究和严格执法,充分运用行政、司法、经济、宣教等手段,严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针对辖区企业经营实际,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机构建设、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巡查整治、应急救援等六项操作规程和监管标准,督促企业完善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覆盖全体员工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引导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按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企业进行培训、巡查和执法,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3.深化物业管理改革,确保居民居家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排查建筑物及附属物安全隐患,鼓励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安全维护。设立物业小区紧急维修专项资金,未建立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住宅可使用专项资金对符合紧急维修情形的物业进行维修,制定相关制度引导申请使用物业紧急维修资金的物业管理区域补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加大老住宅区扶持力度,对考评后达到相关标准的老住宅区按政策规定给予扶持资金。设立危房安全检测专项资金并制定详细使用办法。开展创新物业管理专项行动,通过建立督导、通报、排名、奖惩等工作机制,落实物业公司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物业管理中的消防和安全管理,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和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制定量化、细化的考核标准,发布物业管理安全水平指数,提升小区居家安全管理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委政法委,协办单位: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4.补足安全生产基建短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摸清全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结合政府投资项目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进辖区老旧电气改造、消防网管改造和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将广告招牌、玻璃幕墙等安全问题,纳入城市景观综合提升工程、环境优化工程一体推进。(牵头单位:区安监局、罗湖供电局、罗湖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区环保水务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城管局)

  5.理顺管理末梢,创新监管手段。完善专职安全员管理、培训和考核机制,探索基层专职安全员、社区网格员等基层队伍在安全生产中的有效合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和科技资源整合。建立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整合现有安全监管数据库资源,构建统一的全区性的隐患排查整治大网格、大分拨系统。加强与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的合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地质灾害、地陷、危楼、危险边坡等重点区域的监测与分析。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发生事故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范围。(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环保水务局、区住房建设局,协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网格办)

  (五)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针对现行政府采购中存在的平台多、效率低、专业性不强、管理体制不科学、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整合机构职能,优化标准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专业、高效、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使用、代建(代购)、交易、监督管理四个环节分离和部门相互制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降低关键采购环节的廉政风险。

  1.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确定之后,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罗湖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更名为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三资”交易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将物业转让、较大面积物业租赁、大宗固定资产采购和大宗服务采购等资产交易项目,以及强区放权后交由区里来承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用地合作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城市更新等资源交易项目,纳入集中交易范围。(牵头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区住房建设局、区财政局)

  2.优化政府采购标准流程。招标文件制定环节,由使用单位(包括采购单位、建设单位)提供功能需求,大代购/大代建机构在充分了解市场的前提下,编制招标需求和招标文件,使用单位从功能上确认。招标文件审核环节,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审核招标文件,防止出现倾向性内容。在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招标需求、文件、结果公告等交易信息(除***、个人身份信息外)100%网上公开,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申报、审批、办理等所有流程全部网上操作,做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协办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财政局)

  3.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探索整合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相关机构和职能,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过程监管。探索通过整合区教育局、罗湖医院、区科技创新局(区信息中心)的相关职能和人员,设立大代购机构,统一履行公共资源采购组织、供货、验收、签订合同等代购单位职能。运作成熟后,将区部委办局、各街道办从事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人员逐步进行整合,实现统一代建、统一代购。(牵头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区编办)

  4.健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交易项目共同验收制度。使用单位签订交易合同后,到公共资源监督中心进行合同备案,由使用单位、大代购/大代建机构、公共资源监督中心共同验收。建立项目档案追溯制度。项目完成后,全部档案移交给监督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可以对档案直接监督管理,同时可根据档案进行合同备案、合同履约监督,降低完成项目后的廉政风险。完善大监管平台、统一交易平台、大代购平台与区纪检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机制。健全纪检监察、行业监管、平台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牵头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

  三、深化重点改革项目

  (一)棚户区改造政策模式及推进机制深化改革

  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为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罗湖区委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正在全力推进的重大工程,更是一项针对困难复杂问题,努力以制度创新推进解决的重大改革。

  1.推进棚改政策创新。罗湖“二线插花地”存在着土地性质特殊、产权混杂、大量建筑无合法产权和众多当事人转让出租等特殊情况,与国内其他地方的棚户区改造存在根本性差异,导致了罗湖棚改无经验可循、无模式可依,必须针对现实问题,穷尽法律、穷尽思路,在棚改政策、工作模式、补偿标准、推进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大胆创新、小心求证、全力推进。针对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经过反复论证研究,探索形成了“两阶段三方向一目标可回转”的罗湖特色棚改工作模式,以“协商签约+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三管齐下,在不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快推进拆除重建。将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棚改签约,提高棚改工作效率和质量。(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住房建设局)

  2.完善拆除补偿标准。在棚改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创设了“基础补偿标准+补助+奖励”的搬迁补偿安置标准,对前期工作推进签约、清租、交楼、搬迁、拆除等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接下来,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操作指引和配套制度,提高拆除补偿标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为推广应用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法制办)

  3.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调适“政府主导+国企实施”的棚改推进机制,厘清市、区权责和国企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棚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片区指挥部+网格”的棚改组织架构,提升工作效率,确保执行有力。进一步健全“回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棚改建设机制,创新规范建设模式,实现棚改目的。(牵头单位: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现场指挥部)

  4.加强经验推广应用。针对目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城市更新模式在老旧住宅区等区域遇到的推进困难,总结完善“政府主导+国企实施”的罗湖棚户区改造模式,借市委市政府成立人才安居集团的契机,在区内选择一些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进行推广应用,试点成熟后推动在全市展开,形成以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双轮驱动”的旧城改造新模式。(牵头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局)

  5.巩固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力推进“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时,突出这一重大工程的典型示范和复制推广意义,启动编撰《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拆除重建研究——以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工作为例》(暂定名)和《深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研究》(暂定名)两本书籍,推动市里出台深圳棚户区改造法规政策体系,指导有序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区发展研究中心、区法制办)

  (二)医疗卫生体制深化改革

  在2015年罗湖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2016年“罗湖医改”再次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成为了罗湖改革的一张闪亮名片,也为全国体疗卫生体制改革贡献了可借鉴经验。为进一步理顺运行机制、扩大改革成果,主要从人事制度改革、医疗收费改革、家庭医生推广、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深化改革。

  1.推进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淡化编制管理,创新“编制池”等编制管理新机制,满足外聘编制医生需求。深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知识和技术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落实医院自主权,保障医院自主设立医务人员岗位、自主聘用医务人员、自主制定晋升激励机制的权力。(牵头单位: 罗湖医院集团、区卫生计生局)

  2.推进医疗收费制度改革。借鉴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改革经验,配合市医改办相关部门测算医疗服务费用“打包收费”标准,同时参照市级标准,探索制定社康中心“打包收费”标准,实行按人头收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罗湖医院集团)

  3.创新家庭医生推广机制。探索制定社区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现同岗同酬,有力提升家庭医生积极性创新签约方式。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财政补助机制等,以吸引、培养更多全科医生队伍。鼓励医院专科医生到社康中心开设工作室,参与家庭医生服务,或利用空余时间,参与居住所在地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牵头单位: 区卫生计生局、罗湖医院集团)

  4.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继续深入推进医卫融合,加强公共卫生医师驻点社康中心工作,夯实社康公共卫生网底,确保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三)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深化改革

  2016年罗湖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绩,初步形成了城市更新的“罗湖模式”,为全区城市更新的推广贡献了可借鉴的经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更新效率,完善城市更新机制,深化城市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城市更新改革成果,为罗湖发展提供更大空间,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深化改革。

  1.突出城市更新规划引领。推进“多规合一”,在城市更新规划制定和项目审批过程中,充分统筹全区未来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城市功能定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未来发展规划,做好城市更新和城市发展顶层设计。建立城市更新项目规划与“一张图”查询系统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将城市更新中的现有更新项目、未来规划项目等信息录入数据信息库,运用数据挖掘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一张图”信息库动态化呈现,反映全区城市更新的动态演化路径,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信息共享、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区城市更新局)

  2.深化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机制改革。以提高项目实施率为导向,大力推进项目实施效率。推进项目审批前期论证工作,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充分论证项目可实施情况和预期实施速率,做好项目前期管理。全面梳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流程,完善《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手册》,为项目顺利实施和快速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建立重点项目实施推进机制,积极了解难以启动和推进较慢的项目所面临的具体障碍,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方案,推动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区城市更新局)

  3.完善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和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更新贡献用地统筹机制,按照罗湖区产业导向发展规划利用和盘活新增用地,在开展规划建设同时一并开展贡献用地统筹规划,丰富罗湖区土地供应模式,***罗湖区土地空间发展瓶颈。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利用城市更新释放的新增用地进行土地置换,归集碎片化分散的闲置用地,释放更多土地存量,为城区发展提供更多产业空间。(牵头单位:区城市更新局)

  4.深化全区统筹协调联动,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完善全区城市更新协同作战机制,强调城市更新过程中功能提升、产业升级、民生改善和安全生产“四个联动”,确保产业、教育、卫生、文体、住建、环水、城管、街道等职能部门提前介入,保障城市更新与产业升级、城区发展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审批的前瞻性管理,将更新项目的产业定位、招商引资、公共配套、市政设施、绿色建筑等要求作为前置审批条件,通过“一次更新”一揽子补足老城区短板。建设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监管系统,实现对城市更新项目的全链条管理,确保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的产城融合发展得到落实。(牵头单位:区城市更新局)

  5.推进城市更新风险防控机制改革。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内外监督体系,让城市更新项目“只有标准、没有例外”,让市场主体“找制度、不找人”。成立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监察小组,强化城市更新工作中廉政风险防控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重点针对新增重要审批事项、重点工作环节,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和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在组成第三方“专家库”的过程中坚持开放、透明,审查过程中推动行政审查和技术审查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城市更新信息披露机制,将城市更新项目从计划申报、规划审批至后续报建、开工、竣工验收等业务对外公开,引导社会各界监督罗湖城市更新,将罗湖的城市更新打造成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更新”。(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城市更新局)

  (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

  针对基层治理中党的领导不强、条块权责不清、公众参与不够等问题,在社区体制改革和街道“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推广基层治理“南湖模式”,全力构建党建核心引领、条块权责清晰、公众积极参与、多元协同共治的基层治理格局,努力形成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罗湖样本”。

  1.强化基层治理的核心领导。抓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拓宽社区选人用人渠道,从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派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社区党委书记。扩大“书记项目”实施范围,在党政机关、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园区和设立基层党委的“两新”党组织普遍推行“书记项目”。加强街道党工委对社区股份公司党组织以及社区党委对“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帮带。(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区民政局)

  2.完善街道“大部制”体制。进一步理顺街道“大部制”改革后各部门之间的连接机制以及部门内部运行机制,打造与街道大部制相契合的街区治理工作体系。注重区直部门“大科室”改革中区直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与街道“大部制”的对接。创新基层考评体系,构建区直部门、街道、社区三级双向考评机制。推动出台《深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推进街道办事处法治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3.巩固社区体制改革成果。探索开展社区党委书记与工作站站长分设工作,社区党委书记不再兼任工作站站长,且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居委会主任。实施公共服务下移,推进社区党群服务平台办事大厅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探索利用购买、租赁、更新、置换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历史欠账,确保为党群服务大厅等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物业保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物业办)

  4.构建物业小区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将物业小区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抓牢基层治理末梢。调整社区党支部设置方式,以物业小区或社区“网格”为单位设置党支部、以楼栋为单位设置党小组,深化物业小区“四位一体”党建模式。进一步推动居民小组的划分与物业小区衔接,丰富居民小组利益联结,将其打造成为自治的基础单元。探索在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由居委会经授权代行业委会相关职责,推进老旧无物业管理小区自治式管理。(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5.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依托罗湖社会创新空间,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加强各类型社会组织骨干精英的培训,为社会组织加强自律发展、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提供平台。以“活动项目化,项目组织化、组织公益化”路径,引导社区居民组织化参与社区服务供给。依托民生微实事资金支持优秀服务项目,助力社区本土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放宽社会组织准入机制,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服务“供给侧”多元化发展。培育优质社工机构,加强对社工机构的监管考核;提升社工待遇,优化社工薪酬体系,构建社工职业发展通道,提高社工队伍稳定性和服务连续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6.创新基层多元共治机制。提升社区主体治理能力。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动社区优秀骨干参选,选齐配强居委会人员班子。以罗伯特议事规则强化居民议事会自我决策功能,依托民生微实事操练基层协商民主。加强社区居民规则运用、项目设计、活动实施等各项培训,综合提升社区主体治理能力。探索以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支持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机制,融合党政社群社区共治,优化民生微实事流程,在项目实施周期压缩、紧急项目资金灵活调配等方面积极探索,提升项目实施效率,提高居民参与民生微实事的热情。(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五)行政执法深化改革

  针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体制不顺、职责不清、制度不全、行为粗放等问题,通过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队伍等手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

  1.理顺执法体制。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建立区职能部门和街道双重管理的行政执法管理体制。配合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城管综合执法与部门专业执法的责任划分,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机关协同执法、部门间委托执法等模式创新,解决执法权责交叉、重叠、空白等问题。(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区城管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2.创新执法机制。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和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开展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队伍、执法监督考核等规范化建设。对执法对象进行分类分级,建立一般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制度。(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3.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罗湖区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细则》的规定,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对审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探索实施速裁、速判工作机制,缩短了诉讼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机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采取依法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制办)

  4.丰富执法手段。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平台上线与全面应用,实现执法文书、执法流程电子化,全过程管理、全程留痕。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智慧城区建设,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的采集与整合,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提升数据标准化程度,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法制办;协办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5.加强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标准、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商事主体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实现监管平台与区OA系统、区权力运行在线监督平台、区联合执法平台的无缝对接;要加快实现各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化和监管行为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更加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避免政府监管空白和漏洞。(牵头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前期探索改革项目

  (一)政府投资项目运行机制改革

  针对政府投资领域存在的项目前期工作低效、部门间权责不清、预结算风险较大、招投标程序滞后、资金支付进度较慢等问题,研究区审计局退出预算审计及设计变更备案等环节后存在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承接难、工程款超额支付、频繁设计变更、工程甩项等问题的应对举措,通过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运行机制改革,促进政府投资项目提速提效、规范运作。

  1.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创新型合作模式。转变以往政府投资“包揽一切”的模式,逐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领域对社会资本的开放空间。以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争取部分项目试点开展PPP、EPC模式,研究并推动区属国企牵头政府投资项目的运作模式,探索相关大型企业承担其周边地块开发建设及更新改造,结合市政策出台情况,研究罗湖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制度。加强新型合作模式下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协调管理,组建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项目的重大事项决策和协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建筑工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局)

  2.厘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权责。强化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职能,加强职能整合和人员配备。分类确定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责任主体,实现项目统一归口实施,专业部门干专业工作,明晰项目权责。项目前期审批单位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单位前期工作,制定相关指引并向各项目单位讲解,用指引规范项目单位的前期行为和工作成果,变被动审批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主动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建筑工务局)

  3.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机制。通过创新项目评审方式、开展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优化项目概算审核条件、建立评审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库、加强对前期工作专业咨询中介机构的管理与考核等手段,加强政府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夯实项目高质量的稳步推进的基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4.降低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风险。在现有基础上降低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后工程款支付限度,降低超额支付的概率。充分考虑审计部门退出后工程款超付概率增加的风险,区发改部门在下达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进一步控制项目下达金额。做好造价服务机构的培训工作,提升造价服务机构服务标准统一规范化,出具的服务成果质量满足要求。加强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监管。对于服务质量多次差评或故意虚高核定结算额导致资金超额支付的,应在全区通告不能继续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5.加快项目招投标与资金支付进度。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探索简化招标程序,实施立项后可招标或无标底招标,建立简化招标的工作机制,实施工程招标与批复项目可研、概算等程序并行,提早工程开工时间。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在申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一并提交资金支付承诺书,项目单位须科学测算年度资金需求,并按季度报送用款计划。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并进行监督考核,减少资金支付审批时限。(牵头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财政局)

  6.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运行过程中的在线审批系统和廉情预警系统。加快建设区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产权登记及资产移交全流程子系统,实现实时监控,信息共享。建设廉情预警系统,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廉情实时监控、反馈处理。(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发改局、区建筑工务局)

  (二)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针对区属国企长期以来存在的管理体制机制不顺、人员身份冗杂、治理结构不健全、盈利模式单一等“小、散、弱、乱”问题,通过理顺国企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盘活国有企业架构、补足国企人才短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协助区委区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作用。

  1.理顺区属国企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制度设计,明确区国资委、控股平台公司、区属国有企业各自职能和相互关系,理顺区属国企管理体系。推动将原来罗投公司管理企业的职能转移到区国资委,调整和增加区国资委的职能,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区属国有企业,建立扁平化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2.推进清理处置与整合优化。择机启动对罗投公司的处置工作,通过清理处置解决相关“僵尸”企业,实现打通国企改革“肠梗阻”和瘦身减负的目的。清理整合现有区属国有企业,建立中财公司控股平台,通过股权划转方式,清理整合现有二、三级企业,最终形成由中财全资控股3-4家子公司的国有企业新格局。将尚未改制的两家街道国有企业收归区国资委管理,采取物业划拨给区物业办、人员划拨给中财公司的方式实施改制,以整合街道企业优质资产和经营资源,提升区属国企整体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3.提升区属国企运行效率。建立国企内部管理新机制。稳妥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办法。搭建信息化管理新平台。参照集资监管“四个平台”模式,建立国有企业“资产、交易、财务、人事”四个管理平台,将国有企业的资产资源、重大交易、财务状况以及人员管理情况全部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持续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公司治理模式改革,建立资产、交易、财务、人事等经营管理领域的权利制衡机制,借助公开市场交易机制倒逼企业内部监管流程优化,借助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优化企业人力资本集聚形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

  4.促进国企主业和发展模式转型。服务罗湖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建设等中心工作,探索优质国企发展新路径。通过研究罗湖人才安居公司运营、组建物业管理公司等途径探索国企改革新模式、新方向,推动正阳公司等国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优势,同时促进区属优质国有企业改革拓展业务模式,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实现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5.建立国有资产大监督体系。加强区属国企党的建设和领导,确保企业发展在正确方向和轨道上。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增强制度执行力。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信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三)生态文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针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面临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环境质量未能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以及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和意识亟待加强等问题,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优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强化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和责任,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优质完成。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罗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依据《深圳市罗湖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专项工作清单,明确各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责任主体及推进时间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治的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要求,确保辖区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降低,筑牢“一半山水一半城”的城区生态空间格局,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2.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构建我区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管理平台,开展辖区自然资产资源核算工作,积极推进数据库建设,编制罗湖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编制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指标体系,搭建罗湖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或单项预警信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应急机制,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动态监测数据和预警情况,分级采取限制性应急措施,避免过度开发,提高环境承载力,使环境承载力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3.健全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区、街道和社区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区级负责统筹稽查及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街道负责舆情、信访处理及其执法检查,社区网格负责日常巡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将环境监管力量延伸到社区基层,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反应快、全覆盖、无盲区,整合充实环境监管资源,全面提升我区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区编办)

  4.健全环境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严防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地质灾害等重点环境风险。完善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化重点区域分类防控,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环境安全重点隐患防治水平,加强对重点环境安全隐患的巡察和整治力度,促进治水提质工作的开展,提高危险废弃物处置水平。(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5.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和责任。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广大干部认真学习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与环境综合决策水平。健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探索形成罗湖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罗湖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主要依据,科学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及保护责任的履行状况,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失误,实行问题追溯和终身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区审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革专项小组和区委改革办对改革的统筹指导,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重点改革事项。各单位一把手是抓改革的关键,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真正扑下身子抓改革、促振兴。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改革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计划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各项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的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和完成进度,并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定责任、添措施、建机制,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各参与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根据改革要求和工作需要加强协作,积极参与。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经常性地开展检查督办和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改革项目进度情况,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委改革办要会同区委(政府)督查室,抓紧制定2017年改革计划督查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考核约束。

(四)注重总结宣传。由区委宣传部会同区委改革办,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积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和媒介,深入宣传报道罗湖全面深化改革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展示罗湖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积极形象,并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激发改革热情,努力营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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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19:59:46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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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幸福家园百佳千星群众文化节
  52. 走基层听民声郑备深入保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
  53. 遂宁市中心医院产前诊断中心通过省专家组验收
  54. 副县长胥勋雷调研非法开采加工沙石专项整治工作
  55. 安居政府行动全力清理路边垃圾
  56. 杨自力主持召开推进专项改革方案落实专题会议
  57. 县农业局积极应对低温阴雨天气切实抓好冬季农作物田间管理工作
  58. 射洪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召开
  5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17:45:46
  60. 黄元章调研34道路建设情况
  61. 船山区行政审批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62. 市规划局召开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部署会
  63. 市科协深入结对帮扶贫困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活动
  64. 遂宁市印发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65. 安居部署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66. 广府新天地增添文旅新业态
  67. 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
  68. 拓宽瓶颈路架起连心桥
  69. 转作风提效能路灯线缆被挖坏端州区照明中心马上修复
  70. 全国召开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1. 黄塘社区构建敬老爱老社区
  72. 面对德尔塔奥密克戎我们这样做
  73. 弘扬时代新风共创文明鼎湖鼎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启动啦
  74. 鼎湖区城管局全力做好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肇庆考区面试考点周边市
  7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30 00:16:31
  76. 中共肇庆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招聘市直机关编外
  77. 端州我为群众办实事假前一课来袭端州公安为学生送上暑假安全大礼包
  78. 鼎湖来客人了他们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79.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区委常委会明确了这些民政工作重点
  80.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
  81. 市城管局赴鼎湖区开展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调研
  82. 关于鼎湖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情况的公示
  83. 吕玉印到高要区调研检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以高度的政治
  84. 吕玉印率市党政代表团到贺州考察对接东西部协作工作
  85. 端城关爱暖流驱除冻冰冰
  86. 市领导到端州慰问防疫一线工作人员
  87. 扫黑除恶宣传持续进社区
  88. 风华新能源项目顺利竣工
  89. 市金融局关于光大银行肇庆分行申请300万元落户奖励扶持资金的公
  90. 3名航天员成功飞天入驻天和中国载人航天事业启航新征程
  91. 大地回春——肇庆十八年林丰俗作品特展开幕
  92. 中共肇庆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召开张爱军代表市委常委会作讲话
  93. 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会议以更大担当更实举措推进双统筹奋
  94. 端州开展液化气站安全检查
  95. 端州端州教育整顿先进典型默默无闻的幕后英雄——记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黄惠杰
  96. 1月份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管局接访工作安排表
  97. 定期巡河
  98. 悦读在行动鼎湖做了这样一件事……
  99. 关于鼎湖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00. 国家防总检查组到鼎湖检查防汛备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