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投资推广局概况
部 门 概 况
深圳市罗湖区投资推广局主要职责
(一) 区投资推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金融工作、企业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研究拟定本区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落实。
2、负责制订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招商及投资推广活动;推介罗湖投资营商环境。
3、协助辖区企业申报各级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落实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4、负责推进投资推广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
5、负责为辖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和投资指引;协助投资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
6、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区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整顿和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辖区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保障辖区金融安全、稳定、规范运行。
2、支持和配合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配合做好金融中心区改造工作。
3、统筹辖区金融机构的招商引资工作。
4、完善辖区金融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融合,为实体经济服务;促进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市场,引导和推动辖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5、负责辖区金融创新宣传推广工作。、
(三) 区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区政府与辖区企业沟通对话机制及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制定相应措施,经批准后组织落实。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重点企业发展情况,为区政府制订服务企业的措施和办法提供决策依据。
3、开辟快速通道,为辖区重点企业提供高效综合服务。
4、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在职人员24人(事业编制22人,雇员编制2人),退休人员1人,合计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