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珠府〔2016〕136号)
珠府〔2016〕136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第一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顺畅运行,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定》(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的规定,现将第二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印发。第二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任期三年,从2017年1月1日起算。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第二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
郑人豪 市长
二、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
刘嘉文 副市长
三、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
郑潮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伟明 市信访局局长
李秉勇 市司法局局长
戴伟辉 市审计局局长
王智斌 市法制局局长
赵彦庆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彭 洪 市监察局副局长
彭炳志 市法制局副局长
四、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吴友明 人大代表
崔 云 人大代表
张金宝 政协委员
王继宁 市政府法律顾问
谢春璞 市政府法律顾问
邵长富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 凯 市政府法律顾问
王先东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文京 律师
余泽鹏 律师
何 灿 律师
严伟宏 律师
邱小飞 律师
黄德华 律师
赵广宇 律师
郭 蕾 律师
陈 晖 暨南大学副教授
胡 波 暨南大学副教授
张宗卿 北师大珠海分校副教授
刘世强 北师大珠海分校副教授
王建宇 北理工珠海学院教授
李振华 北理工珠海学院副教授
周首南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授
杨静辉 退休干部
林 洁 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