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法院对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收费员龙某涉嫌贪污职务侵占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近日,福田区法院对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收费员龙某涉嫌贪污、职务侵占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人龙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与人合谋虚开报检***
被告人龙某是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的一名收费员。2008年下半年,在工作过程中龙某认识了时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报检员、负责该公司涂料检测报检业务的业务员付某某。付某某向龙某提出为其送检的公司涂料产品按最高的收费标准虚开报检***金额报销,即将原实际检测费仅为800元或1400元人民币的费用,按最高收费标准的2200或4400元人民币虚开报检***,并承诺按虚开差价部分金额的30%提成给被告人龙某。
龙某确认“安全可靠”后,为付某某报检业务虚高开具报检***。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虚开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的4家公司的报检***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其中实际应缴检验费仅为人民币9.15万元,其余的9.3万余元则被龙某、付某某按约定的三七比例分成,侵占公司检验款超出报销额的一半之多。
检测中心发现龙某劣迹
龙某贪心不足,在与付某某合作侵占款项之余,又另外采取开具虚假***给检测公司、收到检测费不上缴入账的手段,截留并侵吞检测费。后经查明,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龙某独自截留并侵吞了包括上述4家公司在内的19家公司、企业上缴检测中心的检测费共计人民币13.8万余元。
2010年12月23日,检测中心在一次核账中发现一笔应收检测费未收到,调查后发现该笔检测费的经办人龙某贪污了该笔检测费,并进而挖出了龙某之前所经手的众多账目问题,于是报案。2011年2月中旬,被告人龙某投案自首。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也于2012年11月中旬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