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禁毒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
法规级别:
发 文 号:福府办〔2008〕56号
信息索取号:
/2008-4205955
信息录入部门:福田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类型: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福田区禁毒工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福田区禁毒工作奖励办法
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建设和谐福田,根据《广东省侦破毒品案件奖励办法(暂行)》等规定,结合福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奖励,一是指对基层公安机关(含区公安分局本级办理案件)破获毒品案件予以的奖励;二是指对为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的奖励。
对侦破的毒品案件,毒品种类、数量以毒品鉴定书和毒品仓库收条为准。依据缴获毒品的种类、数量分档次奖励办案单位和举报人。
一、对侦破毒品案件办案单位的奖励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1000—2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下同)10克以上20克以下(含20克);
***、苯丙胺类毒品(甲其苯丙胺除外,下同)20克以上40克以下(含4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苯丙胺类除外,下同)、麻醉药品(海洛因、可卡因除外,下同)10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素除外,下同)1千克以上2千克以下(含2千克)的。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2000—3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20克以上30克以下(含30克);
***、苯丙胺类毒品40克以上60克以下(含6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200克以上300克以下(含3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100克以上150克以下(含15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2千克以上3千克以下(含3千克)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3000—4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30克以上40克以下(含40克);
***、苯丙胺类毒品60克以上80克以下(含8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300克以上400克以下(含4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15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3千克以上4千克以下(含4千克)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4000—5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40克以上50克以下(含50克);
***、苯丙胺类毒品8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40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00克以上250克以下(含25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4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的。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5000—10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5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苯丙胺类毒品10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5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的。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10000—20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10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苯丙胺类毒品2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00克以上2.5千克以下(含2.5千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1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含50千克)的。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20000—30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苯丙胺类毒品1千克以上2千克以下(含2千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5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含100千克)的。
(八)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30000—50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1千克以上;
***、苯丙胺类毒品2千克以上;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10千克以上;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千克以上;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100千克以上的。
(九)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给予重奖
破获黑社会组织贩毒案件或特大涉外毒品案件;
摧毁地下贩毒网络;
破获危害一方的毒品犯罪团伙;
抓获重大境外毒枭或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毒品案件重大逃犯(重大逃犯指贩卖海洛因、***50千克以上或摇头丸等100千克以上,传授制造***、摇头丸方法者);
捣毁制造、加工毒品工场的。
二、对提供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个人的奖励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1000—2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下同)10克以上20克以下(含20克);
***、苯丙胺类毒品(甲其苯丙胺除外,下同)20克以上40克以下(含4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苯丙胺类除外,下同)、麻醉药品(海洛因、可卡因除外,下同)10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素除外,下同)1千克以上2千克以下(含2千克)的。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2000—3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20克以上30克以下(含30克);
***、苯丙胺类毒品40克以上60克以下(含6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200克以上300克以下(含3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100克以上150克以下(含15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2千克以上3千克以下(含3千克)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3000—4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30克以上40克以下(含40克);
***、苯丙胺类毒品60克以上80克以下(含8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300克以上400克以下(含4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15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3千克以上4千克以下(含4千克)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4000—5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40克以上50克以下(含50克);
***、苯丙胺类毒品8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40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00克以上250克以下(含25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4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的。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5000—10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5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苯丙胺类毒品10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5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的。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10000—20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10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苯丙胺类毒品2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00克以上2.5千克以下(含2.5千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1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含50千克)的。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20000—30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苯丙胺类毒品1千克以上2千克以下(含2千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5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含100千克)的。
(八)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30000—50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1千克以上;
***、苯丙胺类毒品2千克以上;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10千克以上;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千克以上;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100千克以上的。
(九)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给予重奖
通过其提供线索,破获黑社会组织贩毒案件或特大涉外毒品案件;
摧毁地下贩毒网络;
破获危害一方的毒品犯罪团伙;
抓获重大境外毒枭或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毒品案件重大逃犯(重大逃犯指贩卖海洛因、***50千克以上或摇头丸等100千克以上,传授制造***、摇头丸方法者);
捣毁制造、加工毒品工场的。
三、奖励及报批程序
(一)本办法按“一案一奖”的原则进行奖励,不设重复奖励。凡涉及两个以上基层公安机关协作、联合破获的毒品案件或通过有关部门提供线索破获的毒品案件,奖金的分配比例由各单位之间协商确定。
(二)严格规范奖励审批的程序,严禁假报、虚报、重报、多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奖励报批的程序为: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分局刑警大队禁毒中队核实—分局主管领导审批—区禁毒办审批—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审批—区禁毒委领导审批。
(三)破获毒品案件的单位呈报奖励时,要如实填写《福田区禁毒奖励呈批表》(单位),并随表附立案决定书、破案报告表、毒品鉴定书、毒品收条(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及查处单位公章)等材料;同时要将案件情况如实详细录入禁毒信息系统,由分局刑警大队缉毒中队对拟奖励案件情况进行审核;案件奖金每季度核发一次。
(四)提供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的个人奖励由办案单位申报,办案单位要如实填写《福田区禁毒奖励呈批表》(个人),并随表附线索举报材料、立案决定书、破案报告表、毒品鉴定书、毒品收条(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办案单位公章)等材料;由分局刑警大队缉毒中队对拟奖励案件情况进行审核;举报个人奖金每季度核发一次。
(五)受奖案件单位对办案人员的奖励由该单位自行集体研究决定。
(六)增设奖励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划拨。本年度奖励有剩余的,转入下年度;本年度奖励金额不足的,由区财政增拨。
(七)本办法根据福田区禁毒斗争的实际情况,经区禁毒委员会研究决定适时进行修改,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八)本办法具体条款由区禁毒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8年4月1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