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幼儿园等3所园开办小小班的批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幼教管理中心:
你中心近日《关于教育幼儿园等3所园继续申请开办小小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中心所属3所幼儿园(市教育幼儿园、市梅林一村幼儿园、市第三幼儿园)继续开办小小班,并遵循以下办学要求:
一、小小班招生应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开展,不得违反《通知》相关规定。
二、小小班招生不得与下一学年小班入学学位挂钩。
三、小小班应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试行)》要求,足额配备保教人员,不得超班额招生。
四、小小班招生除收取政府规定的保教费等费用外,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如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或被家长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园小小班招生资格。
专此批复。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8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4 14:24: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