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深圳市福田区丽中小学等18所学校为深圳市一级民办学校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等级学校评估有关规定,我室组织督学对深圳市福田区丽中小学等18所学校进行了市一级评估。按照公开、公平原则,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现将拟批准为深圳市一级民办学校的18所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评估结果的,取消其市一级民办学校的资格。
联系电话:82105676,传真:821001481
来访地址:市民中心C区2087室
来信地址:市民中心C区2087室,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编:518026)
附:拟批准为深圳市一级民办学校名单(18所)
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7月1日
附:
拟批准为深圳市一级民办学校名单(18所)
深圳市福田区丽中小学
深圳市福田区欣欣学校
深圳艺校福田泰然小学
深圳市福田区方方乐趣中英文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福华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丽山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旱塘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南芳塘坑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联邦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康桥外国语学校
深圳市光明新区英才学校
深圳市光明新区阳光学校
深圳市光明新区诚铭学校
深圳市坪山新区向阳小学
深圳市龙华新区万安学校
深圳市龙华新区锦明学校
深圳市龙华新区博恒中英文学校
深圳市大鹏新区星宇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