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坪快速路三期工程龙岗段选址位于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申请办理南坪快速路三期工程龙岗段选址意见书及预审事项。拟选址用地位于横岗街道,总占地面积598572.87平方米,约128386.46平方米用地位于2013版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具体详情见附图。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时间为2013年04月13日-2013年05月12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该用地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同时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 点:
1、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
2、项目用地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3年4月13日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28904114 传真:2890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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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快速路三期工程龙岗段位于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