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322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展示的通告
深规土二局告〔2015〕49号
深圳市中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T202-0087宗地大新大厦项目改扩建,该事项涉及对[大新地区]法定图则进行局部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有关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大新大厦项目用地位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3-22地块,根据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C4(旅馆业用地),地块面积2482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3-2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城市用地分类表达。规划调整后,03-2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C1(商业用地),容积率7.0,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四)项目现场(南山区南新路与南头街交汇处西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网站(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7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 51805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6978474,传真:26978406)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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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大厦个案调整副本.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