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对全市重点建筑场所及建筑外墙广告牌开展电气防火检查的工作通知
深人社函〔2015〕192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组织人事局(社会建设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对全市重点建筑场所及建筑外墙广告牌开展电气防火检查的工作通知》(深消安委〔2015〕11号,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在建筑场所及建筑外墙广告牌电气防火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及台账于7月10日前报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所在建筑场所及建筑外墙广告牌电气防火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检查、整改。
特此通知。
***:关于对全市重点建筑场所及建筑外墙广告牌开展电气防火检查的工作通知(深消安委〔2015〕11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2日
(联系人:李鸥,电话:82001217,邮箱:4426392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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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重点建筑场所及建筑外墙广告牌开展电气防火检查的工作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