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十问十答
【公积金丨珠海政策十问十答】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3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委托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函〔2013〕89号),该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令第35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等法规和文件规定,规范办理规则简化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以离职销户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哪些途径申请提取?
答:目前市民以离退休或离职原因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公积金中心本部及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市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申请。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通过后,资金多久能到账?
答:市民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批后,系统将立即发起转账,资金将自动转入市民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到哪些银行的借记卡中?
答:市民可填报本人名下以下银行一类借记卡作为到账***: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五、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尚未封存的,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根据规定要求,以销户类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先进行封存。
六、职工以销户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吗?
答:不需要,职工符合离职销户条件的,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以下银行网点办理:
珠海市建设银行凤海支行
地址: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公积金大厦5楼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窗口
珠海市工商银行分行营业部
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号工商银行大厦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窗口
珠海市交通银行分行营业部
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227号交行大厦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窗口
珠海市中国银行分行营业部
地址:珠海市拱北粤海东路1148号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窗口
珠海市农业银行分行营业部
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1002号首层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窗口
七、如果职工出国留学或工作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令第350号)规定,职工注销我国户籍并定居国外的,可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八、职工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销户提取业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可以的,因涉及撤销账户及资金转取,为确保资金安全,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带齐相关材料原件送往承办银行指定网点窗口→承办银行为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
十、职工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可以把提取金额退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吗?
答:不可以,根据规定要求,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转入职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成功提取的金额无法退回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