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公开选调公告
为充实金融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监管、金融监管政策研究、金融服务和招商等工作,珠海市金融工作局现公开选调3名干部。
一、选调对象、岗位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实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1.岗位A。选调从事金融监管工作的科员1名。主要条件:(1)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科员以下(含科员);(2)28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3)经济、金融、会计、民商法、经济法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4)有2年以上金融监管工作经验;(5)有较强分析和文字组织能力。
2.岗位B。选调从事金融政策研究、金融招商服务工作的副科级干部或科员2名。主要条件:(1)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2)30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3)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有3年以上金融相关工作经验;(5)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2014年12月20日。
报名材料:(1)《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近三年的年终个人工作总结,以及反映工作经历和成绩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撰写的公文材料、发表的论文、荣誉证书等(要求与选调岗位关联性强、简明扼要)。
报名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须带电子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283226386@qq.com)。
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东风路104号珠海市金融工作局8楼805室。邮编:519000。联系人:王自强。电话:0756-2113092。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资料不予退还。
(三)面试
由局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面试组,参加面试人员回答问题。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考察录用
面试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局党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实际工作岗位由局党组研究分配,选调人员应服从安排。
如因选调人员自身或其所属单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则不再调动。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人员中另行考察选调。
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与本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情况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1.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公开选调报名表
2.珠海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能简介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