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将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珠海生态文明建设有着良好的自然禀赋和扎实的公众基础,《珠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出台如虎添翼,记者就《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实施的具体内容采访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
勇于创新为生态文明建设探路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提出了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试点、建立招商引资环境保护预评估制度、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实现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发挥环境宜居委员会作用等改革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力求使改革出经验、出成效、出特色。
他说,重点体现在“两个率先”和“三个全面”,即以“两个率先”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我市实际,率先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具体在完善生态法制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法庭、推进港珠澳环境保护合作等方面改革创新;以“三个全面”打造“三个创新平台”。通过全面发展生态经济,全面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全面繁荣生态文化,打造“三高一特”高端产业发展平台、环境宜居建设平台和全民自觉参与平台,重点推进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构建生态道德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完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
一直以来,珠海着力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制体系。2014年3月1日率先出台《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完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需要实现“三个创新”,即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是指政府、企业和公民应各尽其责。机制创新是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制度创新是指开展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如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实行政府“首问责任制”等。
修订《条例》,完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有八个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切实将环境保护纳入工作实绩考核,主体职责更加明确;二是以环境功能区划为抓手实行区域管理,保障区域环境质量;三是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全面、真实反映排污状况;四是加强环境敏感区管理,注重保护市民的工作、生活环境;五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注重清洁燃料使用;六是部门联动,科学管理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七是在环境敏感区停车应当熄火,从细节做起,培育环境意识;八是保护山体原貌,坚持生态优先。
在《方案》中,珠海提出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目前计划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控制线的立法工作,主要开展的内容有:对珠海的生态资源进行基础评估、通过案例剖析明确生态控制线划定的技术路线和科学依据以及管理措施、对珠海的生态控制线进行目标研究、界定生态线划定的处理标准、提出生态控制线的划定指引、对生态红线进行规划管理研究等方面。
加强我市大气监测预警工作
《方案》提出,率先建立环境监测和气象信息联合发布机制,这对加强我市大气监测预警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共享实时环境与气象资料。市气象和环保部门通过合作,建立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气象要素的实时共享资料渠道,为大气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更多数据支持。二是推进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业务。市气象部门协助市环保部门共同开发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测系统、开展每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业务,实现双方联合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等媒体开展每日空气质量预报发布。三是推进开展日常空气质量预测会商。机制的建成将会深度解析我市空气污染水平等环境和气象因素,从而预测变化趋势,提交空气污染水平、特征、预报结果,提出预警措施建议,将对预测我市重大活动、异常天气等期间空气质量变化提供技术条件。四是机制的建立将有效实现气象和环保双方技术优势和研究力量的整合,为珠海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科技支撑。(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