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除大岗公资交(小额)字〔2018〕第221号发包通知书的声明
我镇于2018年11月22日,经摇珠确定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19-2021年市政设施维修年度服务项目”单价预算编制的中标单位,已发出《发包通知书》(编号:大岗公资交(小额)字〔2018〕第221号)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12日,合同编号:穗南岗绿合字〔2018〕12007号。期间经相关部门提出该项目因有量及具体实施地理位置要求出图纸,不建议使用单价预算编制本项目,经协商,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价预算编制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取消本项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2019-2021年市政设施维修年度服务项目”造价咨询单价预算编制中标的资格。
经研究,现就上述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废除《发包通知书》大岗公资交(小额)字〔2018〕第221号。
大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