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路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东平路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需开展东平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平路工程
(二)项目概况:东平路位于大岗镇,北接番中公路南至大岗镇区,规划为城市次干道。东平路灵岗四桥以北段(含灵岗四桥)线路总长约995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南端相接的东平路、东濠路均为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1米,分别组织单向交通。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涵、排水、管线综合、电力管廊、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0-39053039
电子邮件:304149132@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9号
邮编:511400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5-88018888-7306
电子邮件:allen19888@126.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紫云大道9号
邮编:210014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环评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