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原嘉美商场村属物业)出租招标公告
南沙街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21年8月9日上午9:30在南沙街道办事处102会议室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民委员会的(原嘉美商场村属物业)出租项目(项目编号:金洲村交﹝2021﹞00007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首层中间部分约400.8㎡(首层摆卖分区部分),二层总面积1579㎡(不含已出售给私人11间铺192㎡)、首层东面空地约594㎡;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裕兴花园;
3、资产使用范围:用作商业;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免租期:无,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以资产交付之日为租赁期限的起始日),资产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租赁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因租赁场地涉及旧改改造,租赁期限分为两部分,其中合同签订后的首五年为固定期限合同,自第6年开始,甲方有权提前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
5、交易底价:3.8万元/月;现场举牌竞价,每举牌一次必须比最近一次叫价高出2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5日内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2%;
8、交易保证金为¥20万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兴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民委员会;账号:3696***********910。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竞投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投人未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万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 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所拖欠租金每天2 ﹪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20 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民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投标方在中标后如放弃承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则发包方有权没收投标方所缴纳的投标押金,并另行委托南沙街农村资源交易站重新公开招租;
2、本次交易只对村属物业部分进行招租, 首层部分商铺和二层中的11个商铺(以下称非招租标的物)为已出售给第三人的物业,不在本次的招标范围内,此情况投标方已充分知悉。投标方在中标后需要自行处理非招标标的物的租赁问题,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南沙街交易站无关;
3、租赁注意事项及有关约定,按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执行;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
(1)竞投人必须在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内缴纳竞投保证金。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南沙街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加盖发包单位公章的银行存款回单和发包单位开具收据或村开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8月9日上午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焕英 联系电话:134****1701
交易机构名称:南沙街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南沙街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大楼408室
联系人:郭*** 联系电话:84987115
南沙街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