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授权奖励(变更事项)
事项编号 | py040001 | |||
事项名称
| 原来 | 专利申请、授权奖励 | ||
现在 | 专利权、计算机著作权质押贷款贴息 | |||
设立事项依据
| 原来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番府〔2013〕7号)第四条、第六条 第四条、第六条 | ||
现在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番府〔2015〕16号第四条、第六条 | |||
受理单位
| 原来 | 区知识产权局 | ||
现在 | 区知识产权局 | |||
处理流程
| 原来 | □受理 □初审 □√终审 核准 核审 | ||
现在 | □受理 □初审 □√终审
核准 核审 | |||
事项类别
| 原来 |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一般业务 | ||
现在 |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一般业务 | |||
审批时限
| 原来 | 法定时限: 15 工作日;承诺时限:10 工作日 | ||
现在 | 法定时限: 15 工作日;承诺时限:10 工作日 | |||
办事对象 |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科信局窗口-221室 | 咨询电话 | 84***3760 | |
内 部 流 程 图 | ||||
内 部 流 程 图(现在) 不变填不变 |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原来) | ||
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1 | 番禺区专利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3)5号第四条。 |
2 | 申报专利申请奖励和专利授权奖励的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实审费用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3)5号第四条。 |
3 |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复印件。(一式两份)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3)5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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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现在) | ||
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1 | .番禺区专利奖励申请表(一式三份)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5)1号第四条。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相关文件:申报专利申请奖励和专利授权奖励的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实审费用凭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5)5号第四条。 |
3 |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复印件。(一式三份)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5)5号第四条。 |
业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 ||
1 | 申报专利申请、授权奖励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第一申请人地址须在番禺辖区内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5)1号第五条。 |
2 | 申报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奖励该专利须已获得授权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5)5号第四条。 |
3 | 申报专利申请、授权奖励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超过规定期限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奖励 | 《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番知(2015)5号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