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番禺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对《番禺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在试行期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形成《番禺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8年5月16日至5月28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见本公告***。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区市场监管局反馈。对提出的意见,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做进一步联系和沟通。
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邮寄至番禺区市桥街东平路42号308室(邮编:511400),或传真至020-39258660,电子邮件发送至pydajaiban@163.com。
特此公告。
***:番禺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