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于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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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于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办公室 邮 编:511455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金洲涌西段(环市大道至进港大道)滨水岸线景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穗环南管影〔2019〕11号 | 201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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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4:26: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