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梁镇强力推进安全住房建设
严格执行规划。加强日常巡查,严禁村、社私自变更建设标准,对巡查中发现新桥河村墙体超高的2户、阳岭村超面积的7户、松林村前庭后院硬化的13户,督促村“两委”和施工方进行了拆除。
严格控制成本。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取消“小组团”公共服务用房,安置点内主道路按照1.5米、入户路按照1.2米的宽度进行建设,堡坎砌码高度不超过坡高的1/3。在危旧房改造方面,按照“一户一案、清单管理、分户结算、村内平衡”的原则,逐户制定改造方案,完工后,在通过村委会自验、区住建部门验收的基础上,镇上组织队伍再次逐户复核,复核合格的拨付60%的工程款,不合格的拨付10%。
现场蹲点督导。实行战区指挥长、党委书记巡回督导,挂片领导和村党支部书记现场督导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安全住房建设推进中的具体问题。针对今年雨水多的情况,督促施工方合理组织工序,及时补填施工道路,确保雨天不停工、不窝工。针对施工方资金不足的情况,采取备料预借款的措施,督促施工方提前备足建材,蹲点督导人员现场验收签字后拨付借款。
强化质量监管。对易地扶贫搬迁统规统建的,将房屋面积、户主姓名等信息制卡上墙,增强搬迁对象的归属感,充分调动他们主动参与质量监督。对易地扶贫搬迁统规自建的,由村委会牵头,选择当地口碑较好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农户同施工队伍签订合同,镇易地办和村委会全过程监管,确保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质量达标。
同步抓好配套。新居厨房、厕所、室内门窗等由施工方统一代建和安装,交付使用后,搬迁户同施工方进行结算;同步配套养殖单元,根据搬迁户自愿申请,先缴定金,按照户均不超过20平方米的标准,由施工方统一代建,农户按成本价结算,化粪池等配套设施纳入安置点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