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近日,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以优秀等级顺利通过省林改领导小组验收。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自2007年10月启动,历时三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林改工作。市林改办通过召开巡回现场会、分阶段培训会、不定期督查,依法规范林改工作。省政府、省林改办曾三次来我市检查、督促林改工作。各县、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按照“三统一,五自主”的总体思路(三统一:统一政策原则、统一操作程序、统一规范档案。五自主:自主组建林改小组、自主制定主体改方案、自主参与区划勘界、自主协商解决纠纷、自主选择管护方式),和“三五”工作法(三公示:摸底后公示、勘界后公示、发证前公示,五到场:现场勘界时村社干部、林权权利人、相邻权利人、村民代表、林改勘界人到场),不断提高、整改完善,快速推进林改工作,2010年8月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188个乡镇、2297个村(居委会、社区)、67.66万户农户;314.98万农业人口,涉及集体林面积923.43万亩。均山到户758.27万亩,均山率82%。成立股份制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800个,发放股权证40563本。发放林权证68.71万本,依法签订林地承包合同63.5万份。处理林权纠纷251起,纠纷调处率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