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QS2001HG09004
二、项目名称: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硕颖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坳头南街一巷5号304房
被投诉人1: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被投诉人2: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5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硕颖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就“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QS2001HG09004,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包组一、包组三、包组七的评标过程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被投诉人1于2021年7月22日做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7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鉴于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20-82378878)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