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征求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火村旧村项目三期改造的通告(稿)意见的通知
火村旧村项目三期改造范围内同意《火村社区旧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并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权属人已超过90%。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广州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相关精神,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火村旧村项目三期改造的通告(稿)》,现依据《广州市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9年11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箱:cgb@hp.gov.cn;
二、传真:020-82274362,标注“建设监督处”;
三、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33号七楼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建设监督处收(邮政编码:510700)。
***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火村旧村项目三期改造的通告(稿)
***2: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火村旧村项目三期改造通告的解读材料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