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南街道办强化船舶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夏季降水频次高,降雨量大,渠江流域面临较大洪汛压力。为了提升辖区流域在航船舶防洪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在航船舶人员、财产安全,渠南街道进一步强化流域作业船只、营业船只管理,推动船舶管理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流域安全监管。我街道高度重视航道生产一线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持续推进流域安全监管工作。真正立足一线抓安全,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全程参与,全程监管。明确要求街道专管人员每月至少沿河巡查一次,船务信息每周更新一次,专管干部指导、督促、检查注册船只安全和航道生产工作实施情况,每月底前在各码头及机关予以公示。在出现强降雨天气时联合应急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按照“雨前巡查、雨中核查、雨后复查”的要求,对沿线采砂船、载客营运渡船等管理对象开展安全检查;同时要求沿河村社区分别落实一名专职人员值守,负责河道沿线、码头等安全情况检查与汇报,保证船舶航行、作业、停泊安全。同时要求各作业砂船、渔船、渡船等船主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汛期船舶安全。
二是执行安全应急训练。抓好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技能是有效应对和化解各类突发险情,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渠南街道加强与县域管理部门沟通协作,紧紧围绕灾害预警、船只转移、紧急救援等环节开展应急演练,并借助村(社区)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对防汛应急知识进行宣传,形成“线下实地演练+线上提升认识”的方式,强化船主防汛安全意识。
三是推动管理责任落实。保障安全是流域管理工作的主线,安全责任需分解到街道专管干部、各村社区、各作业船业主。在各项航道生产作业中,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安全措施,明确每个管理干部、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通过奖罚形成激励、监督和约束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街道安全管理部门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专管干部明确和落实责任,落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提升船舶作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提升汛期水域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审核:郑君